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百科常识
咸鱼被列致癌物是一种生活习惯预警
2017-11-20 10:28:59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分享到:

“咸鱼再无翻身之日了”、“咸鱼不仅没有梦想,连基本的食物功能也丧失了”……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致癌物清单引发关注。这份清单将致癌物分为一至四类,其中,不少生活中的“常见物”被列为一类致癌物。一类致癌物共有116种,备受很多人喜爱的“咸鱼”也在其中,编号96,还特别被命名为“中国式咸鱼”。

“咸鱼”被列入致癌物清单并不新鲜,早在2012年它就被确定为一类致癌物。尽管再度入榜不过是旧事重提,依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其原因不外乎有两个方面:一是“咸鱼”作为一种日常食品,在一些地方的普及率和食用率都极高,难免会引起公众对健康因素的担忧;二是基于“谈癌色变”的同理心,以及对诱发癌症常识的相对缺乏,都会让人内心产生恐惧。

饮食只是诱发癌症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还有遗传、环境等各种影响因素,所以尽管很多人长期食用咸鱼,却未必会患某一种癌症。只有诸多因素的叠加,比如长期生活不规律、饮食不生常、生活不检点,才会导致癌症的产生。也正是如此,才使得很多人对癌症掉以轻心,网络上甚至还流传一些反面调侃的段子,比如对比一些名人的年龄和生活习惯之后,得出了“不抽烟不喝酒只能活到59”,而“又抽烟又喝酒能活99”,倡导要“及时行乐,为所欲为”。

致癌物不一定会产生癌症,更何况食用量往往极小,还属于在安全范围之内。但问题在于,这种致癌因素来一点,那种因素来一点,诱发癌症的概率就极高。以饮食为例,咸鱼、槟榔果、泡菜、腌制或烟熏制品,都是致癌物并具有致癌性;以饮食习惯为例,嗜好煎炸烧烤快餐麻辣烫也有患癌的高风险。假若一个人既喜欢吃咸鱼,又喜欢嚼槟榔果,每顿又离不开泡菜和碳酸饮料,再加上烟不离手,酒不离口,就会成为患癌的高发人群。

调查显示,每年新发癌症病例约310万,死亡约200万。近20年来,我国癌症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致癌因素主要包括慢性感染、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环境污染和职业暴露等。全国肿瘤登记中心的数据显示,20-39岁年龄组的肿瘤发病率在2000年是39.22/10万,到2013年增至70.01/10万,意味着患癌群体越来越年轻化和低龄化,预防和减少癌症发生的形势异常严峻。

保护环境、扩大筛查和早防早治是一个方面,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致癌因素的产生,离不开个体的自觉行动和全民的广泛参与。让个体基于对患癌风险的敬畏而改变自身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实现对自身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在很多地方,制作咸鱼和腌制或烟熏食品是一种传统习惯,很多人一时也难以改变,不过在充分认识到传统工艺造成的极强致癌风险后,可以适当控制并最终实现改变。

“咸鱼被列致癌物”固然不致癌,最大的意义在于对个体带来了消费习惯的提醒。大量证据显示,癌症患者中约有60%到80%的人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减少或消除这些人为因素就能预防六至八成的癌症。在“咸鱼被列致癌物”颠覆传统认知的同时,公众更应由此掌握更多的医学常识,恪守行为底线并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实现自我干预和控制,如此才能真正有效避免和预防癌症的发生,也不会基于无知而产生莫名的惊恐。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