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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的“阵地”不能让谣言去占领
2018-03-01 13:30:44 李杨 来源:长江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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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热传“3月1日,处理违章需面签”的消息,导致石家庄等地的交警大队、警务站等能处理交通违法的单位突然“火了”,大批司机前去处理交通违法信息,排队“长龙”直至下午也有增无减,甚至连“12123”客户端都登录不上去了。对此,石家庄交警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紧急通知,进行“辟谣”。(河北新闻网 2月27日)

本来是交管部门新推出的便民举措,却在“网络误读”的“光速传播”下,让群众理解为政策变动,要尽快处理违法问题,“便民之举”反而成了“劳民之举”,造成了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尽管事后各地交管部门及时“辟谣”,通过“两微一端”等各种渠道发布权威解释,及时止损,却不免让群众觉得无所适从。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对政务公开进行了详细规定,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要求各级政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随后从中央到县乡,各级政府层层落实,公开内容逐渐扩大,公开渠道日益拓展,公众对于政策的知晓从“后知后觉”到“先知先觉”。通过这条“纽带”,政策制定方、实施方与服务对象的联系更加密切,互动性增强,为政策具体执行赢得主动。

但是从此次事件来看,政策公开的脚步迈开了,但是解读的步伐却没有跟上。有的政策公开后没有解读,有的虽然解读了但却不够简明扼要,核心信息解读不清,操作性不强,与题目“吸睛火爆”的谣言相比,显然难以吸引公众的视线,造成“误读”事件的发生,让信息公开效果大打折扣。政策解读其实是政府“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立场“分析”政策的方式,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中,对政策解读已然做了具体要求,解读主体、解读方式、解读内容规定明确。显然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政府的“换位意识”“服务意识”仍然不够,才会一公布了之,没了后续跟进。

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过程都不是政府的“独角戏”,在互联网时代,政策解读的“阵地”政府不去主动占领,并且巩固好,就会让“谣言”钻了空子。因此,彻底杜绝“误读”现象,除了要加强网络管理,严惩造谣分子之外,政府自身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执行,补齐解读“短板”,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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