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权威辟谣
全国小学入学年龄调整为12月31日?谣言
2019-04-26 15:26:22  来源: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近日,一条有关“教育部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的消息在家长们的朋友圈中疯传。消息称,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将不再限于8月31日,而是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均可报名。对此,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求证得知,网传消息并不属实。

 

在教育部官网上,最近一条涉及“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消息为2019年3月21日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只提到“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未涉及“调整入学截止日期”。

实际上,教育部并不会统一划定小学入学年龄。2017年2月22日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那么,网传“12月31日前出生均可入学”的谣言从何而来?

据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了解,2013年5月,安徽省教育厅曾发文,就未满6周岁孩子的入学问题首度明确提出“可协商”的弹性化制度。“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成都市2019年小学入学政策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当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入学,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

可见,部分地方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对入学年龄截止日期有所调整,但并不会全国统一调整。家长们在网上看到类似的传言,一定不要轻易相信,可以通过登录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拨打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电话等方式获取权威信息。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