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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中午工作中发现,一则“枣庄薛城洪洼村意外发现鳄鱼”的配图信息在我市微信群内传播,引发网民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该图片本是外地的报警信息,被移花接木到本地,构成谣言信息。
经查,张某(女,89年,高新区人)为吸引眼球,把鳄鱼照片信息下自行添加“薛城洪洼村发现鳄鱼"的文字,并在朋友圈发布该信息。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已被薛城分局陶庄派出所治安处罚。
枣庄网警提示:造谣一张嘴,网警跑断腿!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会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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