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案例解析
“滨湖区景湾工厂发生特大食物中毒事件”造谣者被拘留
2019-11-10 20:06:17 无锡网警 来源:无锡网警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2019年11月6日,网民@ DEAR-DMY在其微博上发布一篇题为“滨湖区景湾工厂发生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多家医院联合抢救上百名中毒员工”的微博文章,引发网民关注。无锡市公安机关会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一时间核实后发现,无锡市滨湖区并无所谓的“景湾工厂”,也未发生所谓中毒事件,该网民发布信息系谣言。11月7日,无锡市公安网安部门会同属地公安机关迅速将涉嫌造谣的网民邓某某(女,26岁)锁定。

经审查,邓某某对其以“上海嘉定一工厂200余员工疑似食物中毒”(2014年)报道内容作为样本,通过篡改事发地及医院名称的方式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依法对邓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应成为网民公约,对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法外之地”。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