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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红十字会接到群众举报,有不法分子假冒和盗用红十字会名义,在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捐款返现”活动,用奖励等方式误导公众先向官方网络爱心捐赠平台进行小额捐款,再假借公益活动之名和虚假链接进行虚假宣传和诈骗套现,此类行为已违法并造成了极为负面的社会影响和个人、企业的财产损失,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会的社会声誉。
为避免广大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红十字会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一、任何冒用本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均属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触碰到了《刑法》。正告侵权的组织或个人,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吉林省红十字会保留采取一切可能的法律手段追究侵权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吉林省红十字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对上述侵权主体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吉林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工作,所有捐款将全部按照民政备案的募捐项目,根据捐赠人意愿依法在吉林省内开展人道救助和人道服务,不会以利益诱导的方式进行慈善募捐,更不会要求捐赠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费用垫付或取得佣金提成。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严防上当受骗。
三、请爱心人士认准官方正规渠道,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相关信息,捐款前注意甄别,提高警惕,谨防电信诈骗,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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