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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矿山冒顶事故造谣者已被拘
2019-11-04 09:42:20 河池网警 来源:河池网警  责任编辑:林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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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河池南丹县发生矿山冒顶事故后,南丹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10月29日19时许,有网民在微信群散布“南丹矿山冒顶事故窿口死了二十八人”的虚假消息。该虚假消息夸大险情博人眼球误导网民,造成恶劣影响。


       南丹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发现该谣言发布者为杨某,10月31日晚,民警将杨某抓获。经询问,杨某称其于10月29日晚在跟朋友吃饭时得知南丹某窿口发生事故,在完全没有了解事故真相情况下,仅凭自己的直觉判断,断言死亡人数为“二十多个人”。饭后,其在多个微信群散布”某龙(窿)口死了二十八个”的虚假险情信息。被抓获后,杨某对本人的违法行为懊恼万分。

       因杨某的行为涉嫌谎报险情扰乱公共秩序,南丹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河池网警提示


       目前,南丹矿山冒顶事故救援、调查等相关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相关信息官方通过权威媒体发布。请广大群众切勿道听途说,以讹传讹,随意散布事故谣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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