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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张“交警处罚”短信截图在微信朋友圈流传。这条短信内容是以“梧州交警”的名义,称车主的小型汽车桂DBQXXX于2020年8月18日 18:30分在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路段,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 :驾驶机动车将右手放至副驾驶一女乘客的胸口,有损梧州市形象,记3分,罚款200元,要求在30日内接受处理。
然而,事实的真相是——谣言!这则关于车辆违法的虚假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大量流传,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龙圩公安分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8月25日,民警依法传唤编造及发布该信息的嫌疑人钟某鸿,多次转发该谣言的黎某生(桂DBQXXX车主)、纪某远。
经查,钟某鸿交代了其出于贪玩和恶作剧心理,用手机参照交通违法的提醒信息格式,改编其在抖音上看到的一条恶搞短信,然后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上发布,进行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
黎某生、纪某远供述了其看见钟某鸿转发在微信群上的截图后,在明知文章内容为谣言的情况下,将该文章进行二次转发,进行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钟某鸿、黎某生、纪某远3人处以行政处罚。此外,3人都写下了悔过书,向广大市民、公安机关致以深深的歉意,表示日后不会再做出此类违法行为。
梧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网民们要依法、文明使用网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呼吁社会公众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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