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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于都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
然而,有人却
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误导公众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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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
于都网警工作发现
一网民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条
涉疫不实视频
引发多人关注、评论
造成市民恐慌
通过努力
民警迅速锁定了视频发布者刘某
并依法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现已查明
刘某为吸引网络平台粉丝、博取关注
虚构了其本人从省外某中高风险区
返回于都的不实信息视频并进行发布
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事实上
违法行为人刘某
一直在于都县城务工
近段时间不曾离开过于都
民警依法责令其删除视频
并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造谣有成本
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
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
并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增加了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要树立法治意识
增强辨别能力
合理发表言论
共同抵制网络谣言
以实际行动共同营造
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
最后我们倡议大家共同做到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应以主流媒体、各级政府、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等官方平台权威发布为准,不得擅自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
要树立文明上网的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提高网络道德修养,文明上网、文明发言。遇到不确定的信息时,要仔细查验信息来源,不可靠的不复制、不转发,争做文明守法网民。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行为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还会构成违法犯罪。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否则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再次提醒大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市民、网民
依法、文明、理性使用网络
自觉做到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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