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省互联网辟谣平台 > 各地辟谣
辟谣!云南、广西境内祭拜烈士的车辆免收过路费为假消息!
2023-02-20 15:13:31  来源: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揭晓经
分享到:

近日,有战友在群里转发《通报》:“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4月15日(特殊情况除外)在云南、广西境内祭拜烈士的车辆一律免收过路费”,经核实此消息为假消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要求,从2020年开始,取消已连续实行10年的清明期间边境烈士祭扫人员享受境内高速公路免费的政策。请广大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广而告之,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政策规定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


也就是说,目前已无祭扫烈士免收高速公路过路费的政策,请前往广西、云南境内祭扫烈士的各位烈属、战友知悉,切勿轻信谣言。


温馨提示:各位烈属、战友出行祭扫要做到“三带头”(即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执行法律法规、带头履行责任义务)和“六不得”(即不得着老式军装、不得拉挂横幅、不得拒缴高速公路过路费、不得在公共场所静坐、不得未购买门票强行进入景区、不得将优待证当“万能证”要求超出优待范围使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注意安全驾驶,确保出行平安。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