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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战友在群里转发《通报》:“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4月15日(特殊情况除外)在云南、广西境内祭拜烈士的车辆一律免收过路费”,经核实此消息为假消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要求,从2020年开始,取消已连续实行10年的清明期间边境烈士祭扫人员享受境内高速公路免费的政策。请广大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广而告之,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政策规定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
也就是说,目前已无祭扫烈士免收高速公路过路费的政策,请前往广西、云南境内祭扫烈士的各位烈属、战友知悉,切勿轻信谣言。
温馨提示:各位烈属、战友出行祭扫要做到“三带头”(即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执行法律法规、带头履行责任义务)和“六不得”(即不得着老式军装、不得拉挂横幅、不得拒缴高速公路过路费、不得在公共场所静坐、不得未购买门票强行进入景区、不得将优待证当“万能证”要求超出优待范围使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注意安全驾驶,确保出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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