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网民皆应承担起共建清朗网络空间的责任,增强去伪存真的甄别能力,加强维护网络正义的使命感,主动摒弃庸俗、远离浑浊,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以自觉、自发的行动,在网络构建起正能量的新高地,让正能量成为新时代的主流。
酿造酱油GB 18186的国家标准已被GB/T 18186取代(本网记者 冯旭/摄) 东南网8月6日讯(本网记者冯旭)没标特定代码的酱油、醋吃了会致癌?近日,福州的王小姐在朋友圈看到这样一条消息,她赶紧回家查看了厨房里的酱油瓶,同时向《网络辟谣举报平台》举报求证。 该消息称: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真正粮食酿造的酱油、醋都有国家标准代码:酱油代码为GB 18186,醋的代码为GB 18187;凡没有这个代码的酱油和醋,都是化学黑焦糖勾兑产品,食用后人易患上肝癌!市场上所有酱油和醋,不管是哪里名牌,只要没有这个代码最好不要购买!如果您觉得有用,请转告您的亲朋好友。 如此消息是否属实?东南网记者采访了省食药监局及食品专家。 GB 18186已被GB/T 18186取代 “GB 18186、GB 18187曾经是酿造酱油、酿造食醋的国家标准,但从2017年3月23日起,这个代码已经被GB/T 18186-2000、GB/T 18187-2000取代。”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介绍,GB表示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而GB/T表示推荐性国家标准,可以遵循,也可以不遵循,不遵循的话,就不用在瓶身上标注。 记者登录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官网,发现2017年第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显示:自2017年3月23日起,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这1077项产品标准中,酿造酱油和酿造食醋便是其中之一。也就是说,原有的GB 18186-2000、GB18187-2000已被GB/T 18186-2000、GB/T 18187-2000取代。“标注原代码的包装是否要求逐渐退出市场,这方面暂时没看到明确的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GB/T 18186-2000、GB/T 18187-2000才是目前的规范提法。”该负责人表示。 国家标准并非产品唯一标准 “很多产品都有国家标准,但它并不是产品包装需要标注的唯一标准。”接受东南网记者采访时,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学系林文庭教授表示。 林文庭指出,任何产品都要在标签上标注它的执行标准,不过,在国家标准之外,一种产品还可能存在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只是产品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都高于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只要是现行有效的,产品包装上标注任何一个都可以。 “即便是国家标准,一种产品还可能存在多种国家标准,”林文庭表示。以酿造酱油为例,在GB/T 18186-2000之外,还存在GB 2717-2003这一卫生标准。酿造食醋也有GB/T 18187-2000、GB 2719-2003两种标准。所以,没标注某一国家标准代码的产品不能买的说法纯属谣言。 林文庭还提到,产品标签跟食品安全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酿造酱油、食醋没有在包装上标示或没有正确标示其执行标准,也只能代表产品标签不合格,食用后会患上肝癌的说法毫无依据。 离开剂量谈毒性并不科学 据了解,酱油、醋的生产工艺有酿造和配制之分,“致癌”的说法源于配制酱油中普遍会用到一种添加剂——焦糖色素,而焦糖色素中所含的4-甲基咪唑被认为可能致癌。因为这一问题,较多使用焦糖色素的可乐多次陷入舆论危机。 对此,中国调味品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曾发布声明称:“4-甲基咪唑可能致癌”的说法没有理论依据,也没有得到国际上权威机构的一致认可。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规定,酱油/醋中允许添加焦糖色素,而焦糖色素中4-甲基咪唑的含量不得超过200毫克/千克。按照目前的检测数据,人们每天从酱油/醋中摄入的“4-甲基咪唑”也是完全符合国际相关规定和法定标准的。 “离开剂量谈毒性是不负责任的,”食品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邱彬教授指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曾在2012年声明,一名消费者每天要喝1000多罐可乐,才能达到在实验室中诱发老鼠患癌的剂量,所以,对“配制粮油致癌”的说法不宜盲目附和。 林文庭教授则指出,作为一种合法的食品添加剂,焦糖色素在食品中被广泛使用,但食品添加剂本身也有国家标准,它的用量和使用范围也要符合国家标准,“这几个标准都保证了,一般来说‘致癌’就无从谈起了。” 相关消息已是老谣言 事实上,“没标GB 18186的酱油会致癌”的传言早有出现,不时到朋友圈里作乱。该信息曾被列为2017年十大谣言,人民日报、新民晚报、新京报、新华网、凤凰网等媒体都曾进行辟谣。 与以往稍有区别的是,新出现的谣言中,公布该信息的单位从“国家有关部门”变成了“国家卫生部门”。而对“国家卫生部门”的提法,现代快报记者曾向国家卫计委求证,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标准管理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他们从未发布过与网传消息相似的公告或新闻。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不法人士利用人们对有害食品的恐惧,不断制造食品安全谣言,群众切莫轻信,更不要盲目传谣。 那么,消费者应该如何选购放心的酱油、醋呢?林文庭建议,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挑选正规厂家和可靠品牌的产品,不要轻信小摊小贩甚至路边推销,对不放心的产品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检测判定。 |
互联网的出现让科普载体、受众、作者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科普需求已经从“你能给什么”转变为“我想要什么”。 当互联网遇上科普,恰似氧化钙碰到了水,化学反应非常激烈。科学热点、健康知识、辟谣文章……一时间,你想知道的科普内容在这里应有尽有。信息容量大、更新速度快、传播渠道广,这些互联网与生俱来的传播优势给科普工作者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全面把握中国网民的科普需求,预判科普趋势,中国科普研究所历时三年,对互联网科普数据进行采集、分析、研究,发布了《中国科普互联网数据报告2017》(下称《报告》)。这个《报告》为科普工作者精准定位科普受众、推送科普内容出谋划策。 “信息社会已经走入数据时代,《报告》通过对互联网数据的挖掘,记录着我国科普工作在互联网上的发展历程。”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王康友说。 弄清楚公众需要什么科普内容 “传统的科普方式大部分是自上而下的灌输,受众主要是被动接收,主动性比较低。”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钟琦一直从事科普信息化相关研究。她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互联网的出现让科普载体、受众、作者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科普需求也从“你能给什么”转变为“我想要什么”,“公众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科普内容成了最重要的课题”。 钟琦团队通过中国网民的搜索行为来反映其真实的科普需求。他们在确定主题、种子词的基础上,以百度搜索为数据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抓取、分析,从而得出研究结论。“所谓种子词就是数据抓取的一个标准,我们和科学家、技术人员进行反复讨论,筛选出了一批普通群众应该知晓的科学词汇。”中国科普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黎明解释说,“根据近年来的科普热点,我们确定了健康医疗、食品安全、航空航天、信息科技、前沿技术、气候环境、能源利用、应急避险8个科普主题,每个主题都有像白细胞、温室效应、红外线这类的种子词”。 《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网民最关注的科普主题排名前三位是:健康医疗、信息科技、应急避险,其中健康医疗的搜索占比达53.78%;最关注的科学常识排名前三位是:生命与健康、地球与环境、物质与能量,其中生命与健康的搜索占比为65.62%。可见,跟人们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知识是公众最为感兴趣的话题,这些数据为科普工作者今后选择科普内容提供了依据。研究中还得出一个有趣的结论:女性群体的科普搜索意愿比男性群体更高,并且对养生、抑郁症、宫颈癌等生理健康问题尤为关注。男性群体则表现出对飞行器、碳纤维等“黑科技”的痴迷。 “同时,我们还发现,很多时候热点新闻中会涵盖某些科普元素,在这些新闻播出后的两三天内,公众对该知识的科普需求非常强烈。”中国科普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艳丽举例说,我国成功发射世界首颗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墨子号、人类两次探索到引力波、神州十一号飞船与天宫二号实现对接、“阿尔法狗”横扫李世石……诸如此类新闻中包含的科学原理、前沿科技极大地激发了网民的科普热情。 科普内容与新闻发布相结合是未来科普工作十分重要的发展方向。独立的新闻报道或是单纯的科普文章,传播效果并不理想,但如果在新闻中穿插一些科普知识,再以短视频、小动画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加以呈现,效果就要好一些。这种新的传播模式不仅让公众更容易接受比较晦涩难懂的科学知识,也达到了科普工作“蹭热点”的效果。 要掌握发布科普信息的最佳时机 了解了公众科普需求以后,什么时候是科普内容发布的最佳时间,给研究者们提出了新的课题。对此,2015年,中国科协、中国科普研究所就与新华网合作共同建设了科普舆情数据监测系统——科普中国实时探针,从而实现了对数据的实时获取和在线分析。 研究表明,每天上午9点左右和下午3点左右以及每周三和周四是网民对科普信息关注度最高的时段,在此期间科普文章的阅读量、转载量和评论回复数都达到了一天或一周的峰值。从每月舆情热度走势来看,用户在工作日通常生活比较规律,使用互联网比较便捷,对科普信息的阅读、分享、评论会较为活跃;周末时,用户通常选择休息、娱乐或者是看一些“轻新闻”,对科普信息的关注度会有所下降。 “这项成果对于我们在重要活动或是热点新闻发布时机的选择上,具有一定指导意义。”钟琦以科普日为例介绍说,目前,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六是全国科普日,许多科普活动会在当天开展。“为了提升科普日的影响力,我们建议在9月的第三个周三和周四开始进行预热宣传,从而调动公众参与当天活动的积极性,增强科普日的传播效果。” 科普舆情监测另一个比较重要的意义是针对网民的回复、评论,发现新的科普需求,从而进行二次传播、深度解读。“2017年12月,我国首颗碳卫星发射成功,我们对2000条网民言论进行抽样分析。”对于调查结果,王黎明介绍说,有24.8%的网民期待我国为全球大气污染治理作出贡献,有15.9%的网民表示对碳卫星的功能及意义有兴趣,但也有20.6%的网民依旧吐槽雾霾。 通过对这些观点的分析,正面也好负面也罢,都会得到新的科普方向。比如,碳卫星如何破解大气污染问题、雾霾与碳排放的关系、航天技术的各种应用等,这种根据网友反馈细分出不同角度的传播内容,加速了科普工作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 须明白科普形式要因人而异 我国早期科普读物的目标对象是中小学生以及广大农民、市民等群体,当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到来以后,受众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数据显示,在移动端科普受众中,超过57%的用户来自23至40岁群体,18岁以下青少年占比较低;20至29岁网民占据了2016年中国网民科普搜索的最大份额,达43.82%。 此外,45.5%的移动端科普用户具备大专及以上的教育背景,新科普的受众已经呈现出年轻化、高学历的特点,覆盖人群也已拓展到白领、大学生、企业管理者、人文学者等。 “对于这类人群我们通常采用深度文章的形式来满足他们的求知欲,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中小学生、老人以及学历较低的人群的科普需求。”在钟琦看来,中小学生是一个社会化程度较低的群体,他们有自己的“小圈子”,用QQ交流而不是微信,身上流露着浓重的二次元气息……“如果我们用他们的思维逻辑生产科普内容,用他们的语言制作科普视频,传播效果一定会事半功倍。” 虽然老年人对智能手机已不再陌生,但他们通过看电视获取信息的习惯却很难改变。在社区里安装具有科普频道的电视,会让老人们在闲暇时掌握一些科学知识,这未尝不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科普手段。 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当地居民文化程度偏低,很难通过线上渠道获取科普知识。“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完成科普信息化落地工程,尽量为他们多提供一些展板、海报、音频等形式的科普内容。”中国科普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
7月17日下午,作为全国食品安全周重要主题活动之一的“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启动。《2017年食品谣言治理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同时发布。报告显示,微信已经成了食品谣言主要的传播地。而东部沿海城市食品谣言的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 微信成食品谣言主要传播地 “塑料紫菜”、“棉花肉松”、“杨梅注胶”……2017年形形色色的食品谣言,让不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了额外的疑虑。《2017年食品谣言治理报告》发布,依托于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中心创建的食品药品谣言数据库。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谣言数据库中积累的谣言及数据已超过5万条。其中,2017年与食品谣言相关的信息达1.7万条。 报告对2017年食品谣言的传播渠道进行分析后发现,传播最多的渠道是微信,占比高达72%;其次是微博,占比21%。 而小视频成为食品谣言传播的主要形式。通过小视频传播后,可视化的制作过程也让谣言的可信度大大提升。强烈的视觉冲击、冷酷的剪辑包装风格让公众更容易受到谣言的影响。 从地域分布特征来看,报告显示,食品谣言常引发跨地域跟热点的情形,导致谣言传播“此起彼伏”。例如“棉花肉松”谣言最早起于广西贺州,紧接着安徽肥东、浙江永康、山东青岛、江苏宿迁等地纷纷效仿。最终导致“棉花肉松”谣言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频发。 节令食品上市时是谣言高发期 食品谣言中占比排名前五是水果、肉及肉制品、水及水制品、米、面。其中,水果类占19%,肉及肉制品占16%,水产及其制品占14%,米面粮油占13%,蔬菜占10%。排名前五的食品谣言占比近7成。 而报告还显示,每当时令食品大量上市时,有关的谣言就会死灰复燃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而造谣者通过对以往出现过的谣言进行“掐头去尾”、“添油加醋”、“改头换面”、“信息模糊化”等处理,把旧谣进行全新包装,编纂成新的谣言。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指出,在东部沿海城市食品谣言的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通讯较发达,接触社交媒体等新鲜事物较多,因此,谣言的波及范围更广,公众受扰频率也更高。 治理食品谣言要打组合拳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表示,近十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取得重大进步是有充分依据和数据的,但是,广大消费者仍然对食品安全很担心。陈君石认为问题出在沟通交流不够,科学传播不够,从而导致消费者缺乏信任。他表示,目前自媒体谣言颇多,传播力度强大,正确的对策是用科学的声音占领舆论阵地。最近一两年,食品安全舆论环境逐渐好转,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有关部门和各大互联网平台都加大了力量打击谣言。 2017年7月26日,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原食药监总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定义“凡没有事实根据或者缺乏科学依据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均可判定为食品安全谣言”,监管部门要留存证据,追踪信源。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明珠表示,希望各方能够借助“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这个平台,探索综合运用法律、道德、教育、传播、科技等手段,在食品安全谣言治理方面拿出“新招式”、打出“组合拳”,让真相跑赢“谣言”。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针对制造与散播谣言者刑事责任4人,行政拘留60人,经济赔偿4人,禁言1人。 |
中新网南昌8月19日电 (记者 王剑)19日,江西省南昌市警方樵舍派出所查处一起利用微信散布谣言案,依法对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李某平(男,南昌市新建区樵舍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8月18日晚,一段有关南昌某隧道起火的短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大肆传播,引发市民惊慌,视频显示一条隧道内烟雾缭绕火光冲天,车主奔跑逃散。 南昌交警当晚通过微博等平台紧急辟谣提示:“目前,南昌市内各条隧道通行,一切正常,未有火情。” 南昌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当晚接到群众报警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认了该视频内容为虚假信息,并迅速将涉嫌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李某平抓获。 南昌警方提醒,“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市民不要轻信和传播网络谣言,公安机关对散布传播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谣言消息将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完) |
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孝金波杨晓涵)8月19日,山东聊城东阿县一洒水车在雨中作业的视频在网上引起讨论,部分网民认为雨天洒水是浪费资源。对此,东阿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了解释。
天上下雨,路面都积水了,洒水车竟然还在洒水,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求真”栏目记者向东阿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咨询,对于网民的争议,对方回应称:“雨水冲刷路面,沉积的泥土会变得松软,附着力低,再由洒水车的高压水枪将泥浆冲洗干净。实际上,洒水车在下雨天的清洁效果更好。”另外,记者咨询了解到,洒水车冲洗掉路面上的泥浆,还能够增大摩擦力,降低雨天车辆打滑的风险。 据环卫处介绍,洒水车晴天作业的主要目的是降温、防止扬尘,雨天作业则是利用雨水的冲刷做进一步清洁。一般情况下,洒水车每天至少扑扫街道两遍,每日要保证10小时的作业时长。除了清淤降尘,还会将易与路面粘连的垃圾杂物冲刷到道路两旁,辅助环卫工人的工作。 “洒水车雨天作业”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在今年上半年内,就有昆明、兰州、合肥等多地市民对此现象表示质疑,各地城市管理局及环卫部门分别作出了回应与解释。 “求真”再次提示,洒水车雨天作业也很有必要,环卫工作不易,望广大网民多加理解与支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地方环卫处及相关部门反馈。 |
新华社济南8月2日电 题:莫让善良被“关怀式谣言”利用 新华社记者陈灏、袁军宝 “吃西红柿炒蛋能抗癌”“吸烟能增强记忆力”……健康问题多发的盛夏时节,披着“关怀”外衣的谣言又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造谣者混淆视听无疑可恶,驱动造谣行为的利益机制助纣为虐更值得警惕。 “关怀式谣言”涉及衣、食、住、行等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领域,打着“善意提醒”的幌子引人点击,欺骗性更强;基于熟人传播,危害很大。读者一旦轻信,轻则形成错误观念,重则可能在用药、急救等方面酿成恶果。 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近年来,政府机构、公益组织、自媒体平台的辟谣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挡不住大量“关怀式谣言”在微信群、朋友圈肆虐。一些科学素养不高、深受疾病困扰的人,对此缺乏免疫力,抱着“宁信其有”的心态成为这类谣言的“二传手”。 此类“关怀式谣言”的制造者看似菩萨心肠,实则是利用读者的善良和关切牟利。自媒体文章的阅读量直接与经济收益挂钩,一些影响力大的公众号动辄报出几十万元的广告价格,经济利益驱使下,少数自媒体从业者抓住人们对健康日益重视的心理,炮制耸人听闻的谣言吸引眼球、增加粉丝、从中渔利。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造谣行为近年来“产业化”趋势明显。有媒体披露,谣言传播环节也开始明码标价。有APP对注册用户转发文章带来的阅读量按照每次0.1元的价格进行“奖励”,甚至还建立了类似传销的收益分配机制。读者不经意的转发其实是在为谣言制造者和发布者免费“打工”。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各种自媒体公号和文章泥沙俱下,不仅需要受众加强甄别,更需要发布平台担起监督责任。一方面,从源头加强内容把关,加大对不实信息和谣言的审查、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严格广告发布机制,斩断利用造谣牟利的不法利益链条。 我国对网络造谣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现实中却很少对“关怀式谣言”追责。对此,有关部门应强化监督,对有组织、有利益动机的造谣传谣行为进行处罚,确保自媒体信息发布依法合规,避免公众对亲友的关心被造谣传谣者的不良居心所利用。 |
原标题:[爆料]谁给朋友圈谣言插上了翅膀?金钱! “热柠檬可杀癌细胞!”“西红柿和西瓜千万不能一起吃,有毒!”“致癌!”“不转不是中国人!”……近年来,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经常会有类似谣言“轰炸”,一些老旧谣言甚至还能“改头换面重出江湖”,到底是谁给谣言插上了翅膀?!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心态,谣言的背后,还有对金钱的冲动。 “别再吃了,有毒”“注意安全,地铁站被淹”“多一人转发,多一份希望”“扩散!扩散!捡到一张准考证,别耽误孩子高考”……近年来,这类看似是为人着想的“善意提醒”,在微博、微信群、朋友圈里频繁出现。不少读者来信反映有许多貌似关心体贴的“提醒”,实则是一种推销手段,其中也不乏谣言。编造这一类谣言的动机是什么?该如何治理?记者做了相关调查。 谣言困境:“我说是假的,可是我妈不信” “陆军总医院陈惠仁教授强调:热柠檬可杀癌细胞!”6月初,在北京工作的刘女士的母亲在家人微信群里转发了一条养生帖,称热柠檬水可杀癌细胞,甚至说这是医药领域有效治疗癌症的最新进展,被证明能够挽救所有类型的癌症患者。养生帖还特别提醒“转发十份给其他人,肯定至少有一条生命将会被挽救回来。” 记者通过搜索发现,所谓“热柠檬水可杀癌细胞”的养生帖有几个版本,比如热苦瓜水抗癌、热鸭梨水能抗癌,等等。养生帖除了把“柠檬”替换成了“苦瓜”“鸭梨”,其余内容几乎一模一样,而且都打着“陆军总医院陈惠仁教授”的旗号。 事实上,就职于陆军总医院血液科的陈惠仁教授不堪其扰,曾专门发表辟谣声明:“所谓‘热柠檬可杀癌细胞’的网文,系有人假冒我的名义所为,所配发的肖像照也不是我本人,请大家不要相信!” 类似谣言涉及食品安全、健康养生,还主要涉及人身安全、政策法规等方面,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高度“贴近性”。 不少网友表示,面对“提醒式”谣言,实在不知该如何应对,尤其很多是长辈出于关心转来的:“我说是谣言,我妈就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这些谣言看似“无伤大雅”,但也会产生严重后果。比如,很多谣言与食品安全有关,出现过“塑料紫菜”“棉花肉松”“假鸡蛋”等。谣言反复出现,会给被中伤的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会给消费者带来困扰。据报道,今年年初,“塑料紫菜”谣言就导致多地超市下架紫菜产品,不少经销商退货。 当然,比眼前显性危害更严重的后果在于,此类谣言看似温情体贴,实则误导公众。每一次的欺骗,都将损害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消解公众的善意和爱心。 危害不小,为何这类谣言一再在朋友圈、微博等平台疯转呢?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徐敬宏分析,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是以“强关系”为主的,“朋友圈”里分享信息的基本都是亲朋好友或同事。在这里转发谣言一般会被认为是出于关心,收到信息的人们往往会收起心中的防线。在这样虚拟的“熟人社会”,谣言就会从这个“朋友圈”跳到另一个“朋友圈”,形成裂变式传播。各种以提醒、体贴形式传播的谣言还抓住长辈“宁可信其有”的心理,使其自愿转发。 造谣动机:或追求刺激,或用流量换收益 编造提醒、体贴式谣言的背后动机到底是什么?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自媒体公号运营者、公安网警。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张晋升表示,有人纯粹为了追求好玩刺激,故意编造传播一些无厘头信息。把转帖、跟帖多,看成是一种“荣誉”,甚至想以此成为“网红”,提高自身知名度。 有的是利益驱动,个人或机构为了博取眼球,用流量赚广告费。一位自媒体公号运营者揭秘:当下,部分自媒体与广告商之间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阅读量和粉丝数高,会有广告商找上门。一些自媒体利用公众对生命健康、公共事件等问题的关注,将部分谣言穿上“养生”“公共安全”等外衣,以吸引更多的阅读量和粉丝量。自媒体账号有了关注度,广告便会接踵而至,形成了依靠制造“关心式”谣言来赚关注、博眼球的盈利模式。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公众号或微博账号在推送此类谣言的顶部或底部有时会有贴片广告,甚至读者阅读及转发也可以获得一定收益。 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民警周千里认为,有的属于炮制谣言以打击竞争对手。商家借扩散谣言向竞争对手泼脏水,以此破坏对手在受众群体中的口碑,意图牟取不当市场利益。 还有一些属于恶搞。比如每年高考,有人就开始在朋友圈里丢准考证。警方提示,所谓联系电话可能是恶作剧,电话主人和造谣者有矛盾,有些号码甚至有可能是“吸费电话”,若回拨并按提示音操作,很可能会被扣除话费。 治理措施:网监部门把好关,网络平台“站好岗” 近年来,相关部门和网络平台逐渐加大了对谣言的治理力度,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网络违法行为。 大量伪科学信息在网络平台传播,会影响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性判断,不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周千里认为,主管部门要把好关,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对网络谣言做到及时发现,第一时间通报责任单位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强化打击力度,依法对故意造谣或传谣者给予处罚,增加造谣者的违法成本,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张晋升认为,貌似关心的谣言广受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比如公众在健康养生方面存在较大知识缺口。卫生健康部门、科学机构可以鼓励推广正规的科普账号,提供量多质优的科普类新媒体产品。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媒体、互联网企业可以共同建立反谣平台,形成辟谣合力。 从公众角度看,谣言容易流行,说明一些群众缺乏起码的常识和判断力,有从众、随大流、盲目猎奇的心理,有意无意间成为谣言的传播者。徐敬宏提醒,在收到社交媒体模糊、可疑信息时,不轻易转发,而要与权威媒体进行核实比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互联网平台要“站好岗”,维护互联网生态纯净安全。对于网友的不当言论应该慎重审核,一旦发现有谣言、色情暴力或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传播,及时删帖。建立智能化的识别审核机制,查找谣言源头,封禁严重违规账号。 |
网友微博截图 东南网8月17日讯(本网记者王楠)昨日,新浪微博某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晋江市池店镇买到一块含有白色条状物质的猪肉。该网友咨询:谁能科普解释下这到底是不是寄生虫?《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向动物学研究专家求证得知,该视频猪肉中的白色物质为猪肉皮下结缔组织,并非寄生虫。 辟谣:猪肉白色物质不是寄生虫 近日,辽宁、黑龙江等地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猪肉安全再次引起人们关注。昨日,某新浪微博网友发消息称:“刚刚在晋江市池店镇溜园小区门口小市场买的猪肉,切开看到密密麻麻的白色物质,这是寄生虫吗?”同时附上一条近30秒的视频。视频中,一男子手拿一块未切断的猪肉,从猪皮下方拔出多条不足指甲大小的白色条状物质。 白色物质到底是不是寄生虫?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福建《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将视频发给动物学相关研究专家,进行核实求证。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副教授殷光文表示,经鉴别,视频中的白色物质是猪肉的皮下结缔组织,并非是寄生虫。 科普:正规购买 少吃生肉 避免寄生虫危害 “我省的猪肉大部分是规模化养殖,含有寄生虫的猪肉已经越来越少了。”殷光文告诉记者。 猪肉中主要有哪些寄生虫,会对人体产生怎样的危害?殷光文介绍,猪肉中的寄生虫主要有三种:猪囊虫、旋毛虫以及弓形虫。 老百姓常提到的米猪肉就是含有猪囊虫的猪肉,猪囊虫多寄生在偏远地区散养的猪体内,猪吃到含有猪囊虫的人体粪便,幼虫即会进入猪肉体内,形成米粒大小的猪囊虫,人吃了含有猪囊虫的猪肉后,猪囊虫便在人体肠道内变成长达几米的绦虫,以此循环。 “在猪肉上市前,猪囊虫是检疫部门的必检项目之一,流通到市面上含有猪囊虫的猪肉少之又少。” 殷光文强调。 除了猪囊虫之外,旋毛虫也是动物较易感染的寄生虫之一,在猪肉上市前,同样是猪肉的检测项目。“吃不熟的肉类,较易感染旋毛虫。”殷光文说,旋毛虫寄生在猪肉里,肉眼看不见,约针尖大小,若是感染对人体危害较大。旋毛虫在肠道内变成成虫,并产下幼虫,通过血液进入人体其他部位,造成部位疼痛或者水肿。 殷光文说:“猪接触老鼠或者生肉屑,易感染旋毛虫,现在猪肉多是规模化养殖,感染旋毛虫的机会已经很小。” 除了猪囊虫和旋毛虫外,弓形虫更应引起人们的注意。殷光文介绍,弓形虫多寄生在猫狗等动物粪便中,孕妇和胎儿较易受影响,若感染易引起流产等现象。 如何避免吃到含有寄生虫的猪肉呢?殷光文说,正规购买,少吃生肉很重要。“最好去正规超市购买检疫盖章的猪肉,少吃生肉,切菜和肉的案板也最好分开使用。” 登陆《网络辟谣举报平台》,了解更多辟谣资讯。 |
图为网传的“温馨提示” 东南网8月22讯(本网记者冯旭)“9月1号起所有违章处理执行人脸认证,高清违章只能违法本人处理,到9月1号还没处理的违章会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近日,这样一条“温馨提示”在朋友圈里流传,让不少网友心里发慌。福州车主小钟忐忑地询问记者:“我的分数不够扣呀!怎么办?” 东南网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类似信息已在多个论坛、贴吧、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中扩散。究竟是真是假?记者通过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确认:最近并无这方面的新规。 消息到处传 小钟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的朋友圈。一张提示牌的照片,环境貌似单位的办事大厅,上面“温馨提示”:公安网正在调试系统,自9月1号起,所有违章处理执行人脸认证,违章大户将面临扣车……提示牌的下方附有办事步骤和违章查询,右下方还有一个女警的卡通头像,给人一种交警部门办事窗口的感觉。 然而记者注意到,提示内容在表述上极不规范,甚至错误百出——“人脸认证”写成了“人证脸认证”,9月1日写作“9月1号”,“车主本人扣废证”表述不清,一段文字还时而漏了句号连成一片,时而用空格代替标点,时而用上极不严肃的口语,完全不像交警部门的官方告示。而且,该“温馨提示”上没有单位、时间等落款。再细看照片背景,玻璃门的贴条上显然有个雷克萨斯的标志,后面的“LEXU”依稀可辨。可以推测,照片的拍摄地点是在雷克萨斯的汽车展厅。 虽然漏洞百出,核心消息却不径而走。东南网记者通过搜索发现,“9月1日起或将同步实行机动车实名制和违章人脸识别”等类似信息已在今日头条、东方头条、果乐头条、品略网、易车网、百度贴吧以及不少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中扩散。具体内容大同小异,相同的是,所有图片和相关告示均未出现明确的单位和地域名称。 车主心慌慌 “9月1号之后还有违章没处理的,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不能代办!”时值8月下旬,这样的消息让很多网友不再淡定。 百度茌平吧里,网友“嗳锝很埘绱”发贴询问:“是真的假的呀,有知道的大神吗?”该网友透露:“驾驶证分数只剩1分了,还有9分的违章没处理,现在在外地回不去。”配以大哭的表情表达内心。百度巴中吧里,网友“Boomgo2012”以“倒计时30天!政策随时变!”为题发布了这条消息,并热心提醒:“有违章尽快处理吧,违章价格到时将大幅上涨,不要花更多的钱去处理同样的事情甚至处理不了。”有网友跟贴追问:“这(告示)是哪里贴的?”也有网友展开讨论:“我朋友说车子是谁的就算谁的违章,吓死我了!” 茌平属山东省聊城县管辖,而巴中在四川省境内,可见消息的波及范围之广。而福州小钟的朋友圈里,一位备注了“人保”的朋友也转发了消息照片,还心急火燎地提醒:“9月1日,9月1日,9月1日……还有10多天就新政策了,请抓紧办理,别到时说我没提醒您,扣证,扣车……”小钟很纠结地说:“我的驾驶证日期是9月底,没这茬的话马上就有新的12分了,绰绰有余。” 交警总队:并无新规 记者以车主身份致电福州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知:目前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没有拍清人脸且低于200元的交通违法,到窗口处理不予扣分”。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管处秩序科副科长林鑫也明确向记者表示,省里的交通管理政策均由该科室经手,最近并没有这方面的新规,“9月1日后没处理的违章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的说法更是子虚乌有。 针对车主关心的记分问题,林鑫具体指出,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时,必须由违法者持本人相关证件前往处理,然而从前,一些车主为了避免记分超出12分,通过借用他人驾驶证甚至买卖分数的办法来处理交通违法,由此催生了大量的黄牛。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省公安厅于2017年6月规定:监控证据并未记录下驾驶人图像时,只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如果记录下的驾驶人图像经民警确认为不清晰或不完整,也不予记分。 “不过,这是我们省的特殊规定,只有到省内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才能执行。”林鑫告诉记者,“交管12123”是国家公安部开发的APP,无法执行地方政策,通过这个APP处理违章仍需记分。据了解,“交管12123”APP必须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一辆机动车可同时绑定三张驾驶证。 “未来,处理交通违法不仅要由违法者持本人证件前往窗口,还要现场拍摄照片,比对公安内网人口信息库,以确保相关操作更加严谨。”林鑫提醒,广大车主应谨慎驾驶严守交规,不宜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
原标题:网络谣言如何精准地找到了我妈 “操碎了心的老母亲”,又给我发来了一篇公号文章“吃一餐等于5颗避孕药,难怪很多人都怀不上!你也在吃!”并留言,你好好看看平时你们爱吃的都是什么东西,赶紧扔了吧。 打开视频,是一段根据某卫视节目剪辑的视频——营养师把一块鸡胸脯肉打成肉泥,再加入淀粉、大豆蛋白粉搅拌,加入高弹素、牛骨髓浸膏和焦糖色,最终做出了20多个肉丸。视频严肃指出,这样的丸子,吃它一次等于吃5颗避孕药。 上网一搜,上观新闻两年前就做过辟谣。某卫视的完整视频,只是揭示了添加剂肉丸的制作过程,其结尾处表示,“虽然无法直接证明吃肉丸子会不会导致不孕不育,但对人体的伤害不容忽视”,并未作出“吃它一次等于5颗避孕药”或“导致不孕”等结论。 至此,事情已水落石出:视频发布者为博眼球,采取了“标题党”的操作手法,还通过“移花接木”重新编辑了视频,篡改了视频的本意。 我的母亲是大专学历,当过老师,但最近发给我的链接文章有越来越不靠谱的趋势。一些互联网胡乱包装、危言耸听的养生文章频频经母亲之手呈现在我的面前——“这7件事,绝不可能在夏天做!因为太伤身体了,还可能要命!”“早上洗澡洗头,阳气还没用就消耗了!”“马上检查一下家里的油壶,否则得了癌症都不知道!”对于谣言,母亲的信条是“宁可信其有”,不辨真伪,一律小心避开。于是,托朋友圈那些谣言的“福”,在家里,动物内脏、牛肉、鸡肉、瘦猪肉、肥肉、空心菜、金针菇、豆芽菜都渐渐从餐桌上消失了,只有西兰花、黑木耳这些备受“朋友圈养生指南”推崇的食材成为常客。 耸人听闻、夺人眼球,是这类文章的共同特点,然而它们是如何在茫茫网络大数据中突破层层迷雾,精确地找到“假懂真信”的受众呢?这不能不说是近些年快速发展的大数据营销的功劳。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场景、行为都被数据化,读过哪些文章、偏好哪些品牌的服装、看过哪些楼盘,都证明你对这些事物有兴趣,之后源源不断的信息便会自动推送到眼前。不仅如此,随着时间的沉淀,每个人的数据不断被完善,实现数据圈层化到个人化的转变,于是个性化的精准营销便实现了。营销是这个途径,与点击量和收入相关联的谣言推送亦遵循着这个路径。 然而,除了技术原因,是否还有别的原因使老年人爱看爱传播这类谣言呢?老年人与子女代际沟通的欠缺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子女忙于工作和养育下一代,疏于与父母沟通,老年人转而向朋友圈寻找存在感和认同感。一方面,同伴发来的谣言,如同关爱的橄榄枝,关怀备至,嘘寒问暖,鼓吹传统家庭社会秩序,很容易赢得老年人的心理好感;另一方面,这些谣言为了增强可信度,经常伴有“央视报道”“人民日报”等截图,正中老年人容易相信媒体权威的心理。而向子女转发这类信息,几乎处于保护子女的天性,觉得这些貌似很有道理的信息多了解没坏处,希望子女能够多关心身体,老人们无意中也成为谣言的传播者。 中国正向老龄化社会迈进,“朋友圈谣言”在很大程度上亦是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难题的一个缩影。不让朋友圈谣言击中“我妈”,正是我等为人儿女的责任。 (作者:张焱) |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陈芳、胡喆)提供虚假审稿意见,操控论文同行评议过程;通过第三方在网上买卖论文,隐瞒身份申报基金项目……在一些学术不端行为的背后,暴露出一些学术期刊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记者日前从科技部了解到,我国正着手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和预警制度,通过开展“清网行动”,互联网中“论文买卖”等若干组关键词的搜索结果数据大幅减少。 为了净化网络学术风气,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清网行动”,截至目前统计,互联网中“论文买卖”等若干组关键词的搜索结果减少比例超过95%,论文买卖网站链接和相关广告用语明显减少。 同时,针对此前论文撤稿事件调查中发现的买卖论文、提供虚假同行评议专家和虚假同行评议意见等造假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已将相关线索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表示,任何机构、任何个人打着“科技服务”的幌子、行论文造假之实的,都要严肃处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也指出,要“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和预警制度”。意见要求,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完善期刊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强化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优先要求,提升我国学术期刊影响力,提高学术期刊国际话语权。学术期刊应充分发挥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审稿质量,加强对学术论文的审核把关。 意见还指出,科技部要建立学术期刊预警机制,支持相关机构发布国内和国际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并实行动态跟踪、及时调整。将罔顾学术质量、管理混乱、商业利益至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期刊,列入黑名单。论文作者所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的管理,对在列入预警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科研人员,要及时警示提醒;对在列入黑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各类评审评价中不予认可,不得报销论文发表的相关费用。 |
我国是互联网大国,互联网在人民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习近平同志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尤其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社会要共同负起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保障他们健康上网。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权益。许多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包括保护未成年人依法合理使用互联网的权益。科技和社会发展使得现在的未成年人更早接触互联网,更加需要互联网。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权益,满足其学习、生活和社会交往需要,既有利于他们成长,又有利于互联网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利用好互联网技术,创新互联网应用,更好满足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在网络环境下全面发展的需要。 遏制网络不良信息影响。如何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是世界各国普遍遇到的问题。许多国家在法律上明确各类不良信息的概念和认定标准,并对传播不良信息构成违法的主体进行严格法律制裁。在我国,网络综合治理体系逐步建立,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继出台。这些法律规范的深入实施,推动网络空间健康向上的内容日益成为主流,可能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不良影响的网络有害信息明显减少。但由于网络传播渠道多、速度快、受众广,治理有害信息的难度很大,相关治理丝毫不可松懈。还应看到,网络信息传播往往超越国界,需要推动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协力提高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打击力度和效果。同时,还应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引导鼓励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推出更多适合未成年人需要、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和参与方式,开发更多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优质应用和优质服务。 治理过度使用和消费。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方面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过度使用和过度消费,主要表现在沉迷于网络而难以自拔,在互联网游戏、视频上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有的甚至花费大量金钱。这种过度使用和消费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此,应要求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实行网络实名制、采用技术手段控制上网时间等。需要强调的是,家长应强化监护责任。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自己就沉迷于网络,有的家长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责任。家长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需要政府、企业和家庭共同努力。 (作者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