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百科常识
端午节十大习俗,每种都可艺术审美
2016-12-22 09:27:35  来源:上海辟谣  责任编辑:邹德林

今天是端午节。说到端午传统习俗,很多人只知道赛龙舟和吃粽子。其实端午习俗丰富多彩、种类繁多,远远不止这两项。单说流传较广、比较有名的,就有挂艾草与菖蒲,沐兰汤,栓五色丝线,戴香包,饮蒲酒(雄黄酒、朱砂酒),画额,跳钟馗,佩长命缕等等。

跟其他传统节日的习俗一样,端午节习俗既有功能性的一面,也有艺术美学的一面。中国古人善于把生活过成艺术,节日习俗、庆典礼仪,本身就是一种美育的载体。像以上列举的端午节俗,就全部都包含着许多艺术美学的元素。人们在过节时候参与这些习俗礼仪,不知不觉中就会得到美育的熏陶,从而提高艺术审美的水平和能力。

提倡过传统节日的同时,一定要重视传统节日、传统习俗的美育功能。这正是当下教育和社会生活中比较缺乏的“短板”。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一项调查显示,50.2%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和周围人的美学修养一般,54.3%的受访者指出美的教育被长期忽视,76.0%的受访者建议年轻人应该通过关注各类艺术品来提升美学素养。专家建议,应该采取一些切实的措施,使艺术真正地成为民众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把美育和艺术融入生活之中,传统节日无疑是重要的载体。

美育不彰,由来已久。记得翻阅一些艺术家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回忆,诗歌、绘画、音乐等仍是那时候青年人社会交往的重要媒介。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可以因为诗歌而相知、订交。而一个人只要声称自己是诗人,就可以身无分文走天涯,且无冻饿之虞。现在想来,那真是一个诗性尚存、美学庄严、古风浩荡的时代。

及至后来,市场化大潮中的人们开始变得越来越物质、越来越实际,诗人以往的“小扣大鸣”当然不存,连带着,诗人这一曾经满是花环的称谓,有时候甚至变成了一个贬抑性符号。而绘画、音乐等,若无标签化的市场价值,同样不复往日的色彩。至于博物馆,也一样热衷于宣传藏品的市价,文物的美,日渐渺远了。

近年来,美的教育颇有回潮,公众也开始倾心向学,并在传统文化、现代文明的廊道里多有浸染、徜徉,然而,一种风气的回归,乃至蔚成气候,真正成为浸润人们内心的文化力量,显然并不容易。某种程度上讲,文化生态的改观往往比经济指标更难。仅仅指望自发的翕然成风,还远远不够。更不要说,时下很多的所谓美育,渗透了过多的功利计算、利益考量。距离“郁文从周”,还很远。

必须指出的是,当下美育、抑或艺术教育的不足,可能与社会公众的功利心有关,但关键仍在于政府及社会在倡导、养成上的偏差。比如,去年故宫举办“石渠宝笈”展览,因为主办方及媒体过度强调所谓“标志性符号”,以致于《清明上河图》超级火爆,排队长达8、9个小时,而其他同样不可多得的精品展柜前却门可罗雀。类似的浮躁在很多展览中都曾出现,令人叹息。 还有,对艺术家、艺术品的评价,我们习惯于强调其市场价值,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一般民众鲜少机会接触优秀的艺术,即便偶有接触,其所看到的也是耀眼的金钱。而学校教育的美育,无论是家长还是社会,更看重的是“成功学”,而非怡情养性的文化趣味。如此对待美育,不仅有悖下一代的兴趣,实际效果也难免南辕北辙。

当年,学者梁启超曾写信给儿子梁思成,建议他在修习建筑的同时,“分出点光阴多学些常识,尤其是文学或人文科学中之某部门”,以免削减“生活中本来应享的乐趣”;对次女梁思庄,梁启超也建议:“专门科学之外,还要选一两样关于自己娱乐的学问,如音乐、文学、美术等。”而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样的教育显然是成功的。

也因此,主管部门有必要采取一些切实的措施,促进艺术、美育进入民众的庸常生活,滋养、浸润人们单调、枯燥的心灵世界。无论是艺术教育,还是文化政策,多一些接地气、触民气的规划和设计。传统节日自成体系,文化内涵博大精深,这些都是现成的美育资源。只要稍加挖掘整理,并且倡导人们学习实践,就能既丰富人民群众的节日生活,又能提高全社会的美学修养。只要持之以恒,春风化雨,节日美育就可能养成风气。

美的力量究竟有多大?据说,二战刚刚结束时,有人在遍地废墟的德国看到,很多人都在黑暗的地下室的桌子上放着鲜花。由此相信这个民族一定能够在废墟上重建家园。如果我们每年诸多的传统节日,除了吃吃喝喝之外,也能处处盛放艺术审美的花朵,我们的社会风气、时代风貌就会生机勃勃,催人振奋。

说到底,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应该有着符合其地位、品位的文化背景。要让民众都知道自己的文化身份,并在这一基础上安放自己的精神、放飞自己的想象。反过来,一个有文化、懂得美的民族,也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创新发展,而不是总跟在别人后边亦步亦趋、莫衷一是。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