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权威辟谣 |
网上流传的“新交规”谣言
本报讯(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蒋国栋文/网图)走高速车上没带灭火器、三脚架就要扣12分?近日,一则所谓的“新交规”及处罚在网上传开,不少市民信以为真,纷纷转发,互相告知。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这则谣言中存在着一些不实信息。随后,交警逐个剖析,还原真实的法律法规。交警说,对相关不实信息应该仔细甄别,但同时提醒,大家开车上路,还是应该小心谨慎,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车上一定要有灭火器、三角架?
据交警介绍,根据规定,中型以上客车应装备灭火器,但对普通小车并无此强制规定,自然也不会存在扣12分的情况。同时,各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或办法,有可能细化了汽车配置灭火器的具体规定,需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具体操作。
但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必须要随车携带三角警告牌,在常规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时,应将三角警示牌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警示后方来车,否则将会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4月1日起全市所有摄像头
开始抓拍安全带?
交警介绍,近年来,交警对开车抽烟、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严抓不懈,所以根本不存在新交规从4月1日起才实施的说法。无论是“电子警察”抓拍还是路面交警查处,开车打电话、抽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会处以罚款并记2分的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2分处罚。
欢迎扫码关注 |
闽辨真伪 |
联动辟谣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