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权威辟谣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 遏制“舌尖上的谣言”
2017-06-21 10:34:56 王利 张宣剑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分享到:

央广网安徽频道6月20日消息(记者 王利张宣剑)为提高公众对食品谣言的免疫力,让食品安全科普跑在谣言的前面。6月20日,安徽省食药监局举办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媒体公开课,中央驻皖、省市级近30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本次公开课。

从年初的“塑料紫菜”、“燃烧的粉丝”、“牛奶出大事”,到近期出现的“塑料大米”、“棉花制作肉松”等新老食品谣言轮番登场。

“舌尖上的谣言”为什么能够形成病毒式传播?安徽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恒秋在会上梳理分析出食品谣言的4个特征:

故意编造,别有用心

造谣者罔顾事实,凭空捏造所谓真相,甚至自导自演,炮制图片视频等“证据”,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如今年2月,几段展现“塑料紫菜”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视频中有人称几个福建晋江企业产的紫菜是“塑料做的”,并表示紫菜嚼不烂,劝诫网友“别吃了”,引发一轮“塑料紫菜”风波。

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造谣者利用夸张、歪曲的加工手段,模糊事实本原和全貌,频繁使用“有毒”、“致癌”、“致死”等刺激性语言,愚弄公众认知。此类谣言因为与事实真相“鱼龙混杂”,较难甄别,也不易取证,辟谣难度较大。例如吃鸡鸭会感染H7N9致死,事实上,H7N9病毒不耐热,煮熟煮透的禽类可以放心食用。

旧闻翻炒,刻意抹黑

造谣者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背景,将过去发生的事情掐头掐尾改头换面;改变日期新瓶装旧酒;将日期模糊或者删除乔装改扮,以此达到相互转发,误导百姓消费的目的。如“小龙虾实为小虫虾”“无核葡萄抹了避孕药”等食品谣言。

戏谑嘲讽,负面传播

造谣者对影视片段进行配音配文,制成戏谑嘲讽的图片视频,利用互联网以年轻群体为主、低龄受众猎奇心理重的特点,形成裂变式传播,后续效应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消除。

建立抵制谣言“免疫网”

徐恒秋在会上指出,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政府监管部门要积极作为,媒体要负起应有之责,社会各界要齐抓共管的对策与良方。仅仅把重心放在辟谣上还不够,既要畅通科普渠道,让相“跑”在前面,更要加强监管,重筑食品安全公信力

近年来,省食药监局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增加重点信息展示强度,强化信息查询服务功能,增设“科普知识”专栏和“媒体声音”等栏目,对出现的食品药品谣言,及时弄清事实,公布于众,阻止谣言传播发酵所带来的社会恐慌。

据悉,此次举办食品安全媒体公开课,就是与媒体再次深入沟通,共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计,共同研判食品安全舆情形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探讨科学传播规律,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和科学传播长效机制,净化食品安全舆论环境,一起抵制和消除食品安全谣言。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