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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景县一男子因网上散布谣言被治安拘留
2017-07-26 10:55:48  来源:河北广播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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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衡水景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7月21日15时39分一位名称为“心中无曲”的网民在百度“景县吧”中发了一个帖子,名称为“不让下雨!坑苦了农民”,内容为“到了雨季不让下雨,你们海伟下管道,老百姓跟着受苦,老百姓的损失你们海伟包吗?来雨就用炮给轰走了,老百姓浇地的费用你们给呀?”等内容。网安大队民警发现此帖后,立即上报局党委,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

经核实,此帖属网络谣言,立即对散布网络谣言的发帖人进行传唤,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张某供述,由于雨季景县不下雨,自己在微信群中看到关于景县不下雨是由于海伟下管道,来雨就用炮给轰走了这一消息,自己没有核实信息的真假,出于好奇,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便转到百度景县贴吧中。此谣言的发布扰乱了公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张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

景县公安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大家在遇上类似信息时,要注意甄别,判断其真实性,无法判别也无法求证的,绝不转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和谐、文明、有序的网络社会舆论环境。

谣言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我们不能再让谣言出现在网络上。景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同时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于无事生非,恶意制造谣言之人,一律给予重处。请广大网友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净化网络空间我们人人有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2.造谣严重侵犯人权时,可以参照《刑法》侵犯人身权利的条款。诽谤罪《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侮辱罪《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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