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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一男子散布“梅州市几万民众拒绝交电费”谣言被拘留
2017-08-18 09:21:55  来源:南方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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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唐林珍 何森垚 通讯员/五华公宣)近日,一则“梅州市几万民众拒绝交电费”的谣言在梅州微信群、朋友圈大量传播,引起网民热议。8月16日,五华警方在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协助下,在五华县华城镇将该谣言的始作俑者陈某林抓获。

8月15日9时许,五华县公安局华城派出所民警接该镇供电所干部报警称,其在网上看到有人恶意传播题为“梅州市几万民众拒绝交电费”的文章。经警方核实,传谣者是微信昵称为“国王”的陈某林(男,36岁,五华县华城镇人)。8月16日20时许,华城派出所在市、县网警部门的协助下,依法将陈某林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8月13日12时许,陈某林在朋友圈发现一条“几万民众拒绝交电费”的信息,于是不假思索、信手拈来在微信群转发,随后该信息被争相转发,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对当前梅州整体社会治安情况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经审查,陈某林对其通过微信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五华警方提醒大家,传播谣言是触碰法律底线的一种行为,希望大家都能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抵制谣言,谣言必会不攻自破。

法律链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要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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