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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8月24日电(孙清清 马啸)近日,一条内容为“新乡市封丘县留光镇杨庄村1千多民众拒绝交电费”的谣言在新乡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刷屏”,在群众质疑其真实性时,这条微信谣言的传播者自首了。
8月18日晚,家住封丘县留光镇杨庄村的杨某玩手机时,无意看到有人往微信群中发了一条内容为“XX市1千多民众拒绝交电费”的信息,其中包括电表被供电公司蓄意加速等虚假信息。杨某本着好玩的想法,将这条虚假信息修改为“新乡市封丘县留光镇杨庄村1千多民众拒绝交电费”,并转发到微信朋友圈中。
在杨某转发虚假信息后,他周边的朋友纷纷转发这条爆炸性“新闻”,谣言迅速扩散,造成恶劣影响。8月19日,新乡市供电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核实相关信息,将其定性为虚假信息,并向封丘县公安局留光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封丘县公安局留光派出所展开调查。经核实,报警中所反映的“新乡市封丘县留光镇杨庄村1千多民众拒绝交电费”的信息纯属谣言。办案民警通过内查外调,循线追踪,确认信息源来自“杨海涛购物超市”微信群,而后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渠道扩散,造成恶劣影响。8月21日,杨某在家属陪同下到留光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杨某对其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杨某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留光派出所所长黄清壮说,杨某及时删除微信,主动投案、悔过,情节较轻,处以三日拘留。
“很后悔,没想随手改改、一转发,事态发展成这样。”杨某懊悔地说,“以后坚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智看待问题,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8月24日,据封丘县公安局留光派出所最新信息,又锁定封丘县留光镇寺上村另一村民,该人在8月18日看到杨某散布的虚假信息后,又一次将虚假信息地址改为寺上村,通过微信传播谣言。现留光派出所已经确定该村民身份,案件正在办理进行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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