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案例解析
60秒放款、年利率400%!现金贷还是陷阱贷?
2017-10-31 08:44:28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张海燕
分享到:

10月27日《经济参考报》刊发题为《现金贷暗藏畸高利率“更强监管”箭在弦上》的报道。文章称,日前主营现金贷业务的“趣店”在美上市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同时也让近一年多来规模暴增的现金贷再次浮出水面。对于处于风口浪尖的现金贷,业内急于撇清关系,“我们不是现金贷,不要把我们混为一谈。”这是记者近日采访不少机构得到的普遍回应。到底备受诟病的现金贷为何物?存在怎样的风险?未来又将何去何从?《经济参考报》记者进行了调研采访。

无须担保抵押年利率动辄400%

现金贷有多火?打开AppStore,输入“现金贷”,一下子跳出来几百个APP,“不查征信,免电话审核”“通过率高达98%,无须担保,60秒放款”“凭身份证轻松贷款8000元,门槛低,通过率高,速度快”等广告语充斥手机屏幕。

28岁的魏楷因为急需用钱今年曾使用过现金贷,“借款很简单,在APP上填写身份证、手机号、住址等一些基本信息后就可以借到钱了。我当时在‘现金巴士’上借了1000元,14天期,利息只要4元,看起来很便宜,但其实还要额外收取快速信审费72元,账户管理费24元,实际上总共要收100元。”

这样算来,看似利息4元,年化利率只有约10%,但实际加上各种费用,借贷利率已高达年化261%。

无须担保抵押,金额不大,期限在30天以内,利率高、不限用途,这些被视为现金贷的主要特点。现金贷主要被用于小额消费或应急周转。客户群主要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学历低、收入低但负债消费观念强,同时财商意识不强对资金价格不敏感。

记者体验了其中一款名为“钱站”的现金贷平台,该平台页面上不仅有“身份证贷款”,还赫然列有银监会如今已明文禁止的“大学生贷款”字样。记者以身份证贷款进行了相关操作,借款1000元,期限14天,平台名为零利息,实际要收取服务费142元再加上运营费8元,总共150元的费用在放款时就已直接收取。如此算来,一笔14天期的1000元本金借款,要付出150元的借款成本,借贷年化利率竟然高达391%。

不仅利率高到离谱,滞纳金更是令人咋舌。记者体验的现金贷产品,如果14天后不能按时还款,还将额外收取每天20元的逾期费和每天5元的滞纳金,也就是每天25元。

“400%的利率很正常,还有600%的呢,但平台一般都是折算成日息报给借款人的,且借款一般都是1000元、2000元这种小额的,利息看起来就没那么高了。”一家现金贷平台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现金贷的客户群对资金价格并不敏感,借到钱比钱的价格更重要。

风险隐患多亟待监管进一步介入

事实上,正是“趣店”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揭开了现金贷业务的暴利面纱。这家号称“中国最大的在线小额借款平台”,其中83.3%的利润来源于向客户收取的金融服务费,也就是现金贷业务和趣分期商城业务。数据显示,趣店年化利息超过36%的贷款占比为59.5%。得益于此,趣店上半年净利润高达10亿元,同比增长695%,傲视不少实体经济企业。

更多和趣店一样以现金贷业务为主或涉及现金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正在疯狂汲取监管盲区下的行业暴利。盈灿咨询测算,目前现金贷行业规模大约在6000亿元到1万亿元间,其中电商系现金贷规模在5000亿元左右,垂直系和网贷系现金贷规模在1000亿元左右,而持牌系的规模在4000亿元以下。

“我们平台原来主要做P2P业务,但不盈利,最近一个月才开始做现金贷,利率在年化400%左右。但因为用户群的特质,所以风险也蛮大,我们内部测算坏账率可能达到16%至40%。只能用高利率来覆盖高风险,风控很难做。”上述现金贷平台内部人士称。

“很多平台对借款人资质不进行审查,通过各种名目突破利率36%的法定限额,发生逾期后对借款人进行暴力催收。”上海大学科技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孟添表示,现金贷受质疑的最大风险点在于变相高利贷。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系主任金煜也指出,现金贷实际上就是线上的民间借贷,且有演变为线上高利贷的趋势,在逐利的驱动下,现在各大平台都在大张旗鼓地开展现金贷业务,如果放任其大规模发展,很可能带来风险。

有调查数据显示,现金贷行业用户多头借贷行为(向两个及以上平台借贷)已超过50%,多数借贷人在3家以上平台借款。

金煜认为,如果平台坏账率上升导致资金紧张,而又没有新的平台加入,这个行业离崩塌就不远了。届时,不仅投资者受损,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都可能受到影响。

数据显示,有银行通过认购消费贷证券化产品的形式,将资金投入到了现金贷平台中。趣店创始人罗敏就表示,“趣店也是科技公司,我们也是平台,是撮合,我们借出去的钱90%是别人的钱,其中40%是各家银行的钱。”

现金贷的疯狂发展已经引发监管层的关注。据记者了解,银监会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曾提出: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孟添认为,现金贷的商业模式虽然有存在的现实意义,但同时也要受到更强的监管,否则很容易出现风险。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对现金贷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整体业务进行排摸,落地细则,限制其发展的灰色地带。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