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权威辟谣
“老虎团”政委冯俊峰回应红黄蓝幼儿园事件涉军传闻
2017-11-27 09:59:22 孝金波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分享到:

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孝金波)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被曝涉虐童,并在传闻中有涉军相关内容。24日,“老虎团”政委冯俊峰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涉事幼儿园与部队没有牵连,没有发现官兵涉及传言中的所谓猥亵等行为。下一步,还将继续进行调查,如发现有军人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如果最后证实这些传言是造谣污蔑,也会依法追究恶意造谣传谣者的责任。

据报道,11月22日,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门口聚集数名家长,反映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等情况,并展示了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一些网络截图中显示,“园长家属系‘老虎团’的”、“有军人参与到对幼儿的猥亵事件”,引发网民热议。

针对网传信息,有网民担忧,“如果真的涉及军方,是否会被压下去”、“我还能相信谁”;也有网民表示“这种事情已经曝光,压不住,再说更严重的犯罪也一样被公开处理,不可能保密”;还有网民表示“应让消息飞一会儿,等待调查结果,不要急于下结论”。

23日,“求真”栏目记者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处获悉,军方在获悉网传涉军内容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据了解,涉事的管庄红黄蓝幼儿园园长爱人曾是北京卫戍区“老虎团”干部,已于去年年初转业。

24日晚间,“老虎团”政委冯俊峰通过中国军网回应了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回应“网上流传该园长是我团现役军人家属与事实不符”,“没有发现官兵涉及传言中的所谓猥亵等行为”。

冯俊峰说:“此事在网上一曝出,就引起了我们极大关注。尤其是对其中涉及部队的传言,我们更是高度重视。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绝对不允许受到任何不法伤害。我们军人也是孩子的父母,也和所有的父母一样期望事情真相尽快水落石出。”

冯俊峰表示,涉事幼儿园园长是该团干部家属。目前该干部已转业到地方工作。对网上有关传言,不仅团里重视,上级也非常重视,专门展开调查。但因为是地方的幼儿园,我们没有调查权,只能对涉及部队的传言进行内部摸查,不能对其他不涉及部队的情况进行调查。

目前调查的结果是:幼儿园用地不是部队的,部队官兵及亲属没有任何人员参与该幼儿园经营等工作,部队官兵的子女也没有在该幼儿园上学的,更没有发现官兵涉及传言中的所谓猥亵等行为。

冯俊峰称,从目前调查情况看,部队和此次事件没什么关系,但这个调查也是初步的。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军人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不管涉及到谁,都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如果地方调查需要部队配合,我们将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如果最后证实,网上有关部队的传言是造谣污蔑,我们也将采取法律措施,依法追究恶意造谣传谣者的法律责任。

在24日结束的首届中国军事网络媒体高峰论坛上,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院长杨树桢说,坚决反对和抵制诋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歪曲党史、军史、国史,丑化革命先烈,捏造传播涉军政治谣言,泄露国防机密,攻击国防安全和军队建设方针政策,否定攻击军队改革,挑拨军民鱼水关系等涉军网上有害信息。

各方进展

23日,教育部已责成地方有关部门立即启动调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教育部已部署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此类事件一定要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加大监管督查力度。教育部强调,要按照《未成年保护法》《教师法》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对一切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幼儿园和教职工必须进行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24日,北京市教委针对网传有家长反映个别幼儿园内幼儿受到侵害的情况作出回应。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教委高度重视此事,要求区、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事件的调查和依法依规处理。相关情况不论发生在哪一个区、哪一所园,出现一起,严查一起,同时要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坚决防止伤害儿童事件的发生。目前,北京市已在各区全面开展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24日晚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部署立即在全国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要求有效减少类似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幼儿的身心健康。

24日,北京红黄蓝儿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声明中称“目前我们已配合警方提供了相关监控资料及设备,涉事老师暂停职,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后续我们也将及时与相关各方保持沟通,等待政府部门的调查取证结论。”对网传的一些内容,该声明回应称“对于个别人士涉嫌诬告、陷害的行为,新天地幼儿园园长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