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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但围绕食品安全的各类谣言时有发生,引发公众“舌尖上的焦虑”,也对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2017年7月2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组织辟谣,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通知明确指出,各级网信、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网络运营者加强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时采取警示、停止传输、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严惩食品安全谣言的传播者。
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谣言涉及的技术判定、检验检测等工作。要指导受到谣言侵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收集、保存谣言侵权证据,依法追究谣言侵权方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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