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案例解析
治理谣言监管外卖 为“舌尖上的食药安全”把好关
2018-02-13 17:14:4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治理谣言监管外卖 为“舌尖上的食药安全”把好关

编者的话:“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回顾2017年,随着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这张写有“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的考卷已经展开。为此,人民网·人民健康特别推出“健康中国·民生答卷”系列报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展示向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今天推出第三期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舌尖上的食药安全,是“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的基石。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共抽检23.33万批次样品,总体平均抽检合格率为97.6%,比2016年和2015年提高0.8个百分点。居民日常消费的粮、油、菜、肉、蛋、奶、水产品、水果等大宗食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5%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为99.5%,比2016年提高0.7个百分点;蛋制品中的“苏丹红”,连续4年没有检出。

围绕党的重大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查处,努力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把好关。

治理谣言“重灾区”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紫菜可能系塑料袋冒充”、“假大米以塑料为原料”、“肉松面包是棉花做的”……随着信息传播进入多元化时代,一些有关食品药品的谣言屡屡在朋友圈“刷屏”,不论是养生“爆文”,还是食疗“段子”,极易在公众范围内引发食品安全恐慌。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判断意识,不要盲目传播谣言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发出这样的呼声。

互联网是食品谣言的“重灾区”,各种“网络检测”、“现场实验”往往让公众难辨真假。2017年初,毕井泉曾专门就“塑料紫菜事件”出面辟谣,并明确提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在网上传播的“塑料紫菜”等食品谣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

2017年6月,公安部门抓获了通过拍摄“塑料紫菜”谣言视频实施敲诈勒索的5名犯罪人员,5名谣言制造人员、8名谣言信息传播人员。11月,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同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构建了快速响应、协调联动、辟谣和严惩并举的长效机制,形成了部门协同联动的良好机制。

在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通过舆情监测与后续分析研判等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置了“塑料紫菜”、“可燃粉丝”等食品安全谣言,做到对于旧闻重炒的食品谣言,基本在24小时内批驳打击。探索开展 “预防性辟谣”,通过对历年谣言案例的总结分析,掌握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容易出现网络谣言的“热点”,提前进行预防,让科学知识跑在谣言前面,从源头遏制谣言产生。

扎紧外卖篱笆 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订餐也逐渐“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大众的新餐饮消费模式。然而随着外卖选择不断增多,线上美食的“幕后”安全也越来越引起关注。

谈到一次不愉快的点餐经历,王小姐顿时一肚子苦水。她对记者说:“有一天我和同事加班叫外卖,点了三个菜一个汤,等返回办公室才发现,送餐员少送一个菜,汤洒出了一半且都已经凉了。更气人的是,商家竟然忘了给配餐具。”

消费者顾先生则表示,有一次他在外卖订餐平台上订了两份快餐,吃完后没多久开始上吐下泻,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想来想去,当天除了快餐没有吃其它特别的东西,应该就是餐食卫生出了问题。

中消协2016年发布的《网络外卖订餐服务体验式调查》显示,线下送餐服务及送餐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些商家虚构地址、无证无照、一证多店,违规开展外卖服务;个别订单餐食存在异物等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情况;个别平台准入审核不严,出现无资质商家在平台线上登记、在线下无证经营、虚构地址等情况;部分餐食外包装存在破损、食物撒漏等情况……

2017年11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经由国家食药监总局审议通过。与此前出台的相关法规比,新规对于网络平台和入网餐饮户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包括对网络平台开办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送餐人员以及各级监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稽查专员陈谞称,中国是全球首个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也是第一个专门制定网络食品监管具体办法的国家,在全球网络食品治理领域发出了“中国声音。”

配方乳制品稳定向好 注册红利迎新考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抽检结果显示,2015年至2017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合格率都在99%以上,2017年前三季度,国家食药监总局共抽检乳制品1169批次,合格1164批次,合格率达到了99.6%。

“2017年我国乳制品生产、消费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继续保持了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原理事长宋昆冈称。

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奶粉新政,这被称之为“史上最严奶粉配方注册制度。”根据制度规定,无论是国产品牌还是洋奶粉,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自2018年起,企业如果想要在中国市场出售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须获得产品注册证书,未注册者将被勒令退出市场。

新政实施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受理配方申请1342个,其中国内企业108家(含7家新增企业),922个配方申请,境外企业67家,420个配方申请;共批准130家工厂、952个配方,其中境内93家工厂、743个配方,境外37家工厂、209个配方。从上述情况来看,国产奶粉在配方注册制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国家食药监总局对于奶粉产品的抽检也已经收紧。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检查结果。过去一年,食药监系统共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立案查处253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04份。主要涉及产品名称含有“金装”等字样、原辅料来源使用“全进口奶源”等模糊信息、用“零添加”等字样强调含量声称、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免疫力等问题。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属于历史最好水平,质量安全指标和营养指标与国际水平相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一司司长张靖指出,目前,国内主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硬件条件基本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检验能力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产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消费信心正在逐步恢复。

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 让“坑老”无处遁形

打着免费办理补贴证旗号吸引老人,通过冒充中科院出具的假基因检测报告“对症下药”,就这样一步一步,老人的养老钱就进入了骗子的口袋……近日,四川乐山一个专坑老年人的“爱心组织”,靠着这样的套路,短短十天,就进账48万元。

当执法人员赶到举报地点时,这家骗子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向数十名老年人宣传推销保健品,并散发以“中国爱心助老福利工作组委会”名义印发的宣传单。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国家食药监部门近年来频频发布消费提示及相关报道,提醒广大老年人不要偏听偏信、轻易购买推销的保健品,并总结了不法商家的十大骗局,请老年人擦亮双眼,注意甄别。

这十大骗局包括:“免费陷阱”、“温情麻痹”、“人际游说”、“附赠诱惑”、“品牌误导”、“雇托迷惑”、“回报承诺”、“虚夸疗效”、“擅加成分”和“流动设点”。通过抓住老年人勤俭节约的思想,根据老人的兴趣、爱好和生活需要,免费赠送礼品或设置购物附赠礼品。或装扮成义诊医生指出消费者患有某些“疾病”推荐产品。或以公司周年大庆、回报社会献爱心之名,组织老人参加免费游玩,游说老人购买产品。或开设“健康免费咨询热线”,消费者打进电话咨询即推荐“包治百病”的保健食品。或抓住老人渴望亲情,害怕孤独的心理,嘘寒问暖使老人逐步放松警惕,在情感的支配下购买功效不明、价格高昂的保健食品等。

这些保健食品商家往往打着“绿色、健康、高科技、洋产品”的旗号,宣称其产品是“包治百病、治病于无形”的灵丹妙药,片面夸大保健食品功能,使消费者误以为保健食品可以替代药品使用,耽误了治疗疾病的最佳时机。同时,商家对一些保健食品存在的副作用及不适用对象只字不提,极可能损害消费者健康。

针对这些“坑老”现象,国家食药监总局紧盯保健品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多次公示监管结果,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力求肃清保健品市场乱象。同时,针对备受公众关注的“虚假医学专家”等事件,当地警方迅速出击,以虚假广告罪对胡祖秦等人立案侦查,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

舆论认为,杜绝“坑老”乱象要靠监管部门和社会群体的共同作为,充分调动各渠道资源,从执法层面、司法层面、社会治理层面多角度出击。

新时代下的2018 食药安全将有新气象新作为

2018年1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将涵盖33个食品大类、137个食品品种、218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35.05万批次。其中总局本级抽检2.85万批次,计划性抽检2.05万批次,专项抽检0.8万批次。

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主要对规模以上重点食品企业、市场份额较大的全国性大型批发市场进行,种类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等大类。对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安排抽检一定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前,安排节令性食品抽检。结合舆情监测、日常监管等情况,对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抽检。

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在新年贺词中说:“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安全的食品药品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我们的神圣职责。”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新一年,请人民继续为食药安全阅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