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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推销洗衣粉你一闻就晕?又是个改头换面不断传的谣言
2018-03-06 17:28:38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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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3月6日讯 如果你看到这样的信息,里面既有吸引眼球的事件,又有熟悉的地点,你是否会关注并转发?虽然是善意之举,但是也要学会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否则你一不小心就会成为造谣者的传播工具。

近日,微信群里流传着一则紧急通知:“紧急通知:大家一定要互相转告。2月27日下午三点左右有一批人在元氏下的车,换的道士服,拿着洗衣粉,到处推销,到人家里去推销,说你闻这洗衣粉,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大家一定要转发到群里,并且告诉我们的亲人和身边的人!一定先告诉你的老人和孩子,这个一定要转,今天早上东关加油站张秋雅女士家全部财产就几分钟的时间,就让人家拿走了。这个是千真万确的。谁的群多,赶快转发!免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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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截图细看这条信息,说的有模有样,有时间,有案例,难道是真的?石家庄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发现该消息后,第一时间向元氏县公安局核实。经调查,元氏县局近期并未接到相关报警。网警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后,发现此信息网上已流传很久,内容相似,只是换了不同的地名,所以这是一条彻头彻尾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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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相关辟谣元氏县公安局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信息首发人为元氏县张某某,其供述称微信群中的言论是道听途说,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目前,元氏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进行了教育训戒。

石家庄网警再次提醒,面对繁杂的网络信息,广大网友要提高甄别能力,不要转发虚假信息或未经核实的信息,散播谣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今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样的。切记三不原则: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法律知识小课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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