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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浙江平湖杀人视频”系谣言 两涉谣者被拘留
2018-08-01 08:50:33 孝金波 王晨羽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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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31日电(孝金波王晨羽)近日,浙江平湖当地微信群内流传一则“平湖杀人”的视频,视频显示在某会所门口,一女子躺在地上,身上疑有红色血迹。7月27日,平湖公安发布通告称,此事发生于7月26日晚某会所门口夫妻打架,现场无流血、无明显伤势。28日,两名涉谣者被抓获。

网传视频时长仅8秒,视频中能明显看到事件发生在浙江平湖市某会所门口,人群中一女子躺在地上,身上有红色印记,现场有警察。同时,当晚在微信群中还流传另一则时长为7秒的视频,视频中一男子浑身是血躺倒在地。这两则视频均在当地朋友圈、微信广泛流传,并配文“平湖杀人了”。

  网传视频截图

经平湖警方调查,第一个视频确实发生在平湖,7月26日晚,一对夫妻在钟埭街道一休闲会所门口发生争吵并扭打在一起,钟埭派出所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了处置,现场并无流血,两人也没有明显的伤势,倒地女子身上疑似红色血迹实为衣服下摆,未发生“杀人事件”。另一则视频则属于“移花接木”,据媒体报道,该事件实际发生在辽宁旅顺口区水师营,视频中男子因酒后斗殴致伤,无生命危险。

7月27日晚,平湖市公安局对该事件进行通报,称网上流传视频实为夫妻两人在会所门口争执,未发生“杀人事件”,同时网传血腥视频与本案无关。并对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嫌疑人进行了追踪抓捕。7月28日,浙江钟埭派出所和当湖派出所民警分别抓获了两名违法嫌疑人徐某和王某。最终,市公安局依法对两名嫌疑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上道听途说的一些消息,未经核实切勿随意杜撰、传播、转发,因传播不实消息造成后果的将负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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