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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
新华网舆情分析师 詹婧
前不久,一段据称是甘肃天水一家市场所销售馒头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视频显示水泡馒头发现里面添加“卫生纸”。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检测结果表明,未发现非食用添加物。换言之,上述网络视频是有意编造的谣言,在这则谣言的传播中,微信、微博是该视频流传的主要渠道。
这起网络谣言事件,让人联想起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纸馅包子”事件。相隔十多年却高度相似的传媒假事件,因为编造的主体不同,反映了信息传播的变迁,也凸显了整治谣言的艰巨性。如果说在传统媒体时代,加强对采编人员职业道德与规范的教育,能够有效避免假新闻的传播,那么在如今的新媒体时代,每个网民都是报道者,都有可能成为谣言和假消息的传播者。
□近年“舌尖上的谣言”盘点
序号 |
话题 |
舆情源 |
1 |
馒头里添加卫生纸 |
网络视频、微博、微信 |
2 |
食盐添加亚铁氰化钾 |
微博 |
3 |
塑料大米 |
网络视频 |
4 |
笔直的黄瓜是喷了药 |
微信 |
5 |
喝牛奶致癌 |
网站 |
6 |
打针西瓜致人中毒 |
微博、微信 |
7 |
塑料紫菜 |
网络视频 |
8 |
粉丝可燃烧含荧光剂 |
网络视频 |
9 |
自来水中氯可致癌 |
媒体报道 |
10 |
肉松面包是棉花做的 |
网络视频 |
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谣言在网上屡禁不止、花样翻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网络谣言中食品安全信息占45%,食品安全领域正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造成的损失也非常大。比如,受谣言影响,娃哈哈旗下的营养快线销售损失将近125亿;受“塑料紫菜”谣言影响,福建紫菜产业损失近千亿。食品谣言不仅扰乱了百姓的消费判断,损害了行业发展,甚至也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声誉。
整体来看,食品安全谣言多以四种形式呈现:第一,罔顾事实,凭空捏造所谓真相;第二,偷换概念,频繁使用“有毒”、“致癌”、“致死”等刺激性语言,愚弄公众认知;第三,旧闻翻炒,将过去发生的事情掐头掐尾、改头换面;第四,戏谑嘲讽,以打趣调侃方式改变事实描述,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消极负面的认知惯性。
食安谣言的特点:跨学科、跨媒体、屡禁不止
食品安全谣言已不仅仅是从属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小分支,而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单独问题。观察近年来广泛流传的食品安全类谣言,可以总结归纳出以下特点:
——谣言内容的跨学科、多领域。从“葡萄无核是吃了避孕药”,到“维生素A伤害宝宝大脑”,再到“美国人民不吃转基因”及“樱桃感染禽流感H7N9病毒”等,这些谣言涉及的领域从日常生活到高科技无所不包,称食品安全谣言“跨学科”一点儿也不过分。
——跨媒体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随着社交媒体的广泛使用,微博、微信、论坛等自媒体已成为食品安全谣言传播的主要途径。新媒体具有病毒式传播特征,这导致有关食品安全谣言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同时也加大了辟谣的难度。真可谓“谣言张张嘴,辟谣跑断腿”!
——食安谣言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据北京青年报报道,80%的互联网谣言持续了两年以上,而食品安全谣言因具有变异能力而变得更加难以铲除。从谣言的内容及包装手法可以发现,“塑料紫菜”谣言的“远亲”是“纸馅包子”,其“近亲”则有近年来频频上镜的“塑料大米”、“塑料粉丝”等网红。
——食品安全谣言“禁不住、传得快、信得深”。微信朋友圈是许多食品谣言的泛滥之地。一方面,面对谣言,受众容易产生从众心理,缺乏较好的辨谣能力。特别是在微信朋友圈不断拉近人际关系的背景下,受众面对食品谣言会出于“善意”而进行传播;另一方面,带着对特定食品话题的负面印象或集体记忆,受众更倾向于相信谣言,这反映的是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忧。
食安谣言泛滥成灾原因复杂
国家及各部门、各企业对食品安全谣言的打击从未停止,但却收效甚微,究其原因,食品安全谣言的发生背景比较复杂,有的是受过去的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而产生的误解,有的是因为公众对食品产业新技术、新添加成分缺乏辨识能力导致的,有的是因媒体或网民为吸引眼球、哗众取宠而制造的,还有的则是由不法之徒出于经济目的蓄意炮制的。
在信息时代,与制造谣言相比,分辨谣言往往需要公众具备很多科学常识和社会知识。然而,大多数普通民众食品科学知识不足导致存在着认知误区。中国统计信息咨询中心执行主任江青表示,该中心在中国食品安全公众感受度研究中发现,目前,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主观关注程度非常低,只有10%;有一半的消费者是遇到食品安全事件时才会表现对食品安全是关心的;一些人偶尔关注一下食品安全;约7%的公众对食品安全从来不关注。
中国传媒大学王四新教授认为,除了公众认知误区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产生食品谣言以外,有相当一部分谣言是由商业利益和不当竞争导致。有人雇用黑公关和“水军”恶意编造、散布谣言;一些公众号将谣言进行本地化加工,从而赚取市民关注度,提升广告收益;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竞争对手通过“抹黑”方式故意散布谣言,意图牟取不当市场利益。
还有观点认为,食品安全谣言之所以长期存在,和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存在焦虑,对食品监管体系信心不足也有关系。正如网民“蒋硕”所说,谣言传播的背后是对食品安全的恐慌和缺乏安全感。现在已经无法记起是从何时开始对食品安全问题缺乏信任了,从多年前的注水猪肉,到毒姜、毒豆芽,以及我们今天看到的荧光粉丝和棉花肉松,真真假假难以辨析。虽然国家已经在监管和处罚上下重拳、出实招,但是从效果看,距离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谣言止于真相,辟谣路上要让科普先行
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国内外大量的监管实践表明,食品安全信息的规范发布,对保障食品安全、降低社会成本、提高政府公信力都有很大的积极作用。而要消除公众对健康的担忧和焦虑,尤其需要食品安全科普的先行和常态化。
北京晨报文章认为,治理食品谣言要有生态意识。当下,科普贴虽然并不缺乏,但大多是针对性较强的辟谣贴,属于兵来将挡式的被动应对,在时效性上首先就吃了大亏。因此,有必要让科普贴跑在谣言的前面,事先排兵布阵方能更好防御敌人,否则,谣言已入脑入心再去清理,影响难以消除,危害无法挽回,治理就会事倍功半。
知名食品科普专家钟凯说,谣言在传播技巧上确实有其优势,它深知如何蹭热点、做标题、贴近受众阅读习惯以及灵活运用各种新媒体等,比如最近很火的直播。就这些方面而言,科普也要向谣言“学习”,光在时间上跑赢谣言帖,还远不能解决问题,科普帖还得富有可读性、具有吸引力。
法治是扼杀食品谣言的“终结者 ”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主任李忠认为,现有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谣言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大,违法成本比较低,而维权成本很高。治理食安谣言,要对造谣者下猛药,要在法律层面加大对食品谣言制造、传播者的处罚、追责力度。
网民“刘丹”认为,我们要提高违法成本、降低辟谣成本。目前在打击食品谣言方面,我国不乏法律依据,司法部门有必要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及有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惩处办法,将散布谣言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分类,用重拳治乱。执法部门还要加大对食品谣言制造、传播者的处罚、追责力度,对造谣情节严重的,要坚决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让造谣者付出代价。
网民“彭训文”说,要加强对网络传播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唯流量论”、“蹭热点”等标题党行为。对于食品安全谣言重灾区——微博、微信、自媒体等社交媒体,相关部门不仅应加大对谣言发布者的惩治力度,也要追究社交媒体平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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