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本网求真 |
创意配图 东南网林锦星
东南网5月9日讯(本网记者 林锦星)开车吃肉夹馍、吃辣条会被罚分?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核实,纯属谣言!
近日,有一张交通违章短信截图在多个微信群中不断传播,截图内容为一名淮北车主因开车时吃肉夹馍并不系安全带被监控视频拍摄并处罚2分。这是否属实?
5月9日,淮北公安在线辟谣:
经与交警部门调查核实,截图内容中所显示的淮北车牌所属车辆于当日并无以上违章记录,该图片属恶搞PS所为。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曾经网络上还曾盛传着吃辣条开车被罚的图片。
潍坊网警巡查执法在2016年12月发布了辟谣文章《“开车吃辣条被罚50元扣3分?”——此为谣言!》指出:交警部门开具的每一条交通违章都是有法可依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开车吃辣条”这一处罚条例。大家可以放心了,这是一条谣言信息。
同时,沂蒙晚报也在2016年12月发布文章《开车吃辣条被罚款扣分?临沂交警辟谣:这是假的》再次强调:虽然开车吃东西是做了与驾驶无关的事情,但是交警部门开具每一条交通违章都是有法可依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开车吃辣条’这一处罚条例,交警自然也不会开出这样的罚单。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提醒:
规劝驾驶员开车不吃东西的出发点虽好,但恶搞类似信息所制造的谣言极易被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不吃喝,牢系安全带!
欢迎扫码关注 |
闽辨真伪 |
联动辟谣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