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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对涉高考培训机构提出“八个不得”
2019-06-06 09:39:45  来源: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林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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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9年全省高考安全顺利,6月3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高考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涉高考培训机构、助考机构提出“八个不得”。

一、不得唆使、诱导、暗示考生违纪作弊。

二、不得推介、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器材设备。

三、不得组织考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

四、不得招募“枪手”、组织替考。

五、不得指派人员以考生身份进入考场抄写或拍摄试卷试题。

六、不得炒作试卷难易度、炒作所谓“押中试题”等。

七、不得使用“提高一分,干掉千人”等给考生加压的标语。

八、不得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积极会同当地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履行对涉高考培训机构、助考机构的监管职责,在考前对本辖区内所有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培训,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八个不得”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一经发现培训机构有违反“八个不得”工作要求的行为,各地要立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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