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权威辟谣
岭下朱隧道爆炸?造谣者已被拘留!
2019-07-01 10:05:29  来源:金华网警巡查执法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为了吸粉博眼球、增加网店销量而造谣金华岭下朱隧道爆炸,当事人邵某得知自己要被拘留的消息后,悔恨不已。

 

6月28日晚22时许,武义县公安局白洋派出所民警在网安大队的协助下迅速找到隧道爆炸信息的造谣者邵某,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6月28日下午14时许,邵某通过他人发布在微信群内的反映高速公路车辆自燃的视频,用手机软件拼接了一个标题为“2019.6.28金华岭下朱隧道发生爆炸”的视频文章,之后在微信群及朋友圈传播。邵某交代,自己是开网店的,这些信息他并没有查证真实性,发布文章是为了博群众眼球,增加粉丝数量,吸引大家到其网店买东西。文章发布之后,阅读量持续上升,短时间内突破2万,粉丝数量也明显上涨,造成了一定影响。

据悉,6月27日14时27分,金丽温高速金华段发生一起货车自燃事故,在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及金华消防的全力配合下,当日15时30分许火势得到控制,道路恢复半幅通行,现场无爆炸情形,无人员伤亡。

目前,造谣文章已被删除,造谣者邵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武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接收网上信息时要多一分理智,切不可为博眼球而歪曲事实,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类似消息,应核实真伪,关注警方官方权威发布,坚持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