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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四中学生打死人的”的信息在微信群流传。“四中学生打死人事件调查出结果,五个学生参与打人,其中一个是太平镇镇长儿子,政府和学校要求私了,一家出二十万,但死者家不答应,要求严肃处理刑事责任,还一个和谐社会 ”。
经核查,此消息曾在2017年9月份就开始传播,传播版本比较多,一说为“河南省原阳县实验中学学生打死人事件”,一说为“四川省泸县四中学生打死人事件,其中一个是太伏镇镇长儿子”,以上两种说法被当地公安机关证实均为谣言。网络虽无界,自由须有度,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对消息内容进行修改或断章取义后进行传播。
网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消息罪可视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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