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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1日,景县网民杨某云(女,33岁)臆造散布“衡水某银行账户被封”等不实消息,刘某芳(女,39岁)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转发传播该消息,引发公众恐慌情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月12日,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依法对杨某云、刘某芳行政拘留五日。
请广大群众和储户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和社会秩序。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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