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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网民
为了博眼球
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
扰乱网络秩序
个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近期
龙岩武平公安
依法查处2起
散布网络谣言案例
案例回顾
近日,武平曾某某、徐某某为博取眼球,先后在微信群散布 “武平有人打架,造成人员死亡” 的虚假信息,引发网友不实猜测,扰乱正常网络秩序与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武平警方已依法对曾某某、徐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在微信群内散布虚假信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武平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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