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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牡丹江微信群内转发一条内容为:“牡丹江华龙二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疫情,这人去雪乡玩传染上的,最近家人们出门戴口罩,注意防范意识。”的信息。
经核实,该条信息不属实。公安机关将杨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该人交代了2020年12月9日19时30分许,自己编造了一条在牡丹江华龙二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感染者,并称该人是在去雪乡玩的过程中感染新冠病毒的信息,随后通过自己的微信将自己编造的不实信息散布到微信群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造谣者杨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并处五百元罚款。
牡丹江网警提醒广大网民,要遵守法律法规,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恶意制造虚假信息,造成社会恐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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