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案例解析 |
2月23日,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接网民举报,抖音号“美好大哥”在某直播间内,自称公安民警,曾向某主播打赏7万余元,其言论引发大量网民持续关注评论。渭城分局网安民警立即围绕抖音号“美好大哥”进行调查,最终确定其真实身份为王某,男,51岁,咸阳长武人,租住在渭城区东风路某小区。王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王某交代,2月22日21时许,其酒后为了增加个人抖音号粉丝数量和影响力,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在直播间散布。目前,王某因在网上散布谣言,违反《网络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渭城分局依法行政处罚。警方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增粉”也要严守法律红线,不能杜撰和发布虚假信息,做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欢迎扫码关注 |
闽辨真伪 |
联动辟谣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