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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微信群里流传这样一则求助信息
求转 帮帮忙吧
本人:何伟在新农贸做龙虾,电话:13972170176,今天上午的5岁儿子在双语幼儿园附近被人拐走了,儿子能说出他爸爸的手机号码 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三十多岁女人抱走了现我们家老奶奶都急疯了 有知情者请告之 万分感谢 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何伟,电话:13972170176,如果看一眼懒得转的冷漠人也请你伸出手指按3秒 看到就转转吧 我们都会有孩子 谢谢你
必有重谢 20万元整 谁的群多大家帮忙转发一下!好 人一生平安。
转发一次本人发红包200元,如果不发红包死何伟全家!
经芝罘警方核查,并未接到过类似警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类似谣言之前就在全国多地出现,只是孩子家长的姓名不同,有“刘波”、“张静”、“丁涛”等,而信息涉及的属地警方已多次辟谣。
小编瞅着这信息的格式,咋有点“似曾相识”?继续深挖,好嘛,早在2011年就流传过类似不实信息,只是后来被相继转发而出现变种;锦绣花园、世纪家园小区、世纪花园小区 、大润发超市、华润超市、三中.....都是由其演变而来。


警方早就对此类信息进行了辟谣:这是假的!假的!假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是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你的善心在进行诈骗!

大家在看到此类信息时,请不要盲目转发。可先向公安机关核实真伪,以免上当受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行要负法律责任。坚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消息罪可视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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