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案例解析
河东一网民因传播涉疫情谣言被处罚
2021-08-16 09:54:32  来源:临沂网警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近日,临沂网警接网民举报称,有网民在某网站跟帖称临沂市有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警后,临沂网警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核实,确定该信息为虚假信息。

经查,丁某某(男,45岁)看到一则临沂市河东区某饭店暂停营业的贴文后,编造河东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信息并跟帖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丁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广大网民应通过官方平台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