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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庆网警在巡查时发现,有网民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养老保险补缴相关问题,内容为:我是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存在断保。近期,看到网上转发一则“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信息,请问,是否可以办理?
经查,近日互联网上出现一则“大庆社保局 — 养老保险可一次性缴满15年”的信息,时间显示为2021年11月11日。此信息与现行政策不符,所述内容不实,纯属谣言。
依据《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5 号)规定,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或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断保欠费人员,自2019年4月1日后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即在当年属期内未及时缴费的城镇个体劳动者,无法在以后年度进行补缴。
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提醒我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人员及时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
大庆网警提醒:在看到不确定的信息时,要看清来源是否为官方部门或者权威媒体,不要轻信和盲目传播,切勿做了谣言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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