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省互联网辟谣平台 > 联动辟谣
“聚辟谣之力 扬文明之光”公益作品征集第一季征集公告
2022-01-21 09:40:18  来源: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1811513c8318380c2d3f2cf6b2ebe8a2

为汇“聚辟谣之力”,弘“扬文明之光”,提高全民辟谣的意识和唱响时代强音,推进网络谣言共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聚辟谣之力 扬文明之光”公益作品征集(第一季)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

主办单位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承办单位

新华网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型

本次公益作品征集的形式包含三类:

视频类

歌曲类

平面设计类

(二)内容标准

1.作品立意。作品立意新颖、准确、深刻,依法合规,具有现实警示或教育意义。

2.内容表现。运用互联网表达方式,结合辟谣信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贴近性。

3.传播预期。

(1)公益歌曲类辟谣作品适用于各平台、各形式传播,传唱度高,立意准确,且具有改编、二次创作价值。

(2)公益视频类辟谣作品适用于多平台传播。直击人心、受众反响好。

(3)平面设计类辟谣作品符合大众审美,紧贴时代潮流,具有实际传播价值。

4. 创意创新。独辟蹊径,创意独到,能够发掘作品新思路、新视角、新观点,令人耳目一新。

二、参加方式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进行征集,以机构或个人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二)征集时间

2022年1月20日至5月20日

(三)征集方式

全部作品通过联合辟谣平台官网“作品上传及评选系统”(登录网址:https://zptj.piyao.org.cn/)报送,报送前需注册。

三、评审及奖励

活动组委会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筛,并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公众投票、评审委员会复审等环节,最终评出“聚辟谣之力 扬文明之光”公益作品征集(第一季)优秀作品(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10个)。组委会将根据获奖类别,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奖杯及荣誉证书。

四、作品权益

(一)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照片、图片或音乐等内容,必须注明来源,或取得作品著作权人授权使用,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版权)问题由投稿者负责。

(二)作者投稿后,作品使用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活动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编辑,以及将该作品以原作者、昵称或单位名义进行传播。

(三)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如违反,活动组委会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如参评作品侵权而使主办方遭受争议或索赔,参评者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五、其他说明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主办方有权对活动规则进行解释,并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