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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婺源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多名网民就我市24日新增省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一事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涉疫信息。
25日15时许,李某斤(男,婺源县许村镇人)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称:“ 具体情况听说是:一外地猪老板在董家大猪场拉猪,在许村一快餐店吃饭,然后沿中云、县城一直上高速。搞得快餐店一家人和当时进过快餐店的人,都要隔离检查(那猪老板检查为阳性) ”。
25日15时许,刘某菊(女,婺源县紫阳镇人)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称:“ 没事别往婺源方向来,今天已发现疫情,猪肉暂时不要买,许村一个养猪场的猪显阳性,我们家这边已经封村,只进不出了”。
25日15时许,汪某兰(女,婺源县蚺城人)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称:“ 听说中云那边发现二例阳性新冠者,请注意观察形势回家,不知真否,不要外传”。
25日16时许,董某亮(男,婺源县许村镇人)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称:“ 中云昨天有一个确诊病人到过许村,下午许村封路了”。
25日16时许,汪某琴(女,婺源县中云镇人)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称:“ 我得到内幕消息、中云有4个确诊的”。
25日17时许,邓某生(女,婺源县许村镇人)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称:“现在许村全部在做核酸检测,今天晚上要全部做完,许村的疑似已经确诊阳性了”。
婺源网安大队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快速查明传播不实信息者并依法将以上6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6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道听途说的不实涉疫信息发至微信群。
因发现及时,传播范围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且6人深刻认识到编造、散布不实涉疫信息的危害,公安机关对6人进行批评教育,6人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网警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针对网上散播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查。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以实际行动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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