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省互联网辟谣平台 > 百科常识
教育部提醒:警惕“野鸡大学”招生诈骗陷阱
2022-07-29 09:23:17  来源:微言教育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近年来,教育、公安、网信等部门持续加大招生诈骗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野鸡大学”开展的违法违规招生活动。当前正值高考招生录取阶段,个别不法机构和人员通过炮制并不存在的学历教育“学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发放虚假大学录取通知书,骗取考生钱财。为此,教育部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任何“走捷径”“不用填志愿”“低分上名校”等谎言,在报考高校或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时务必做到“三核查”:

一是核查学校。2022年全国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共计2759所,名单已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言教育”、“中国教育发布”客户端发布。考生和家长可通过访问官网(网址:https://hudong.moe.gov.cn/qggxmd/)、官微“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高校名单”栏目、“中国教育发布”客户端首页“更多服务”中“全国高等学校”栏目查询核实。

二是核查志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都将具备高考招生资格且在本省招生的高校纳入了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考生必须且只能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三是核查录取。考生和家长收到高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后,可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查询核实录取情况。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