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省互联网辟谣平台 > 特别关注
警惕!这些新型网络犯罪,每一个都在你身边
2024-06-03 10:03:18  来源:“人民海军”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志亮
分享到:
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传统犯罪加速向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非接触式犯罪转移,手段迭代更新,形式层出不穷,成为影响部队安全稳定的一颗“毒瘤”。本期,小编结合常见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例,帮助大家共同了解犯罪手段,提升防范意识,掌握应对方法。


@

“AI换脸” ,暗藏诈骗有风险

一日,李某收到老同学“贾某”的视频通话,通话中画面卡顿,人脸细节模糊,十几秒后就以信号差为由挂断电话,转为文字聊天。“贾某”称工程急需用钱,但自己不方便出面,希望借李某账户做个周转,随后向李某索要了银行卡账号,表示已转账40万元并发来“转账截图”。基于信任,李某将钱款转入指定账号,正当想再次发起视频通话时,发现已被对方拉黑。意识到被骗的李某由于报警及时,最后成功“截获”被骗走的40万元。

【防范提示】虽然“AI换脸”技术越来越逼真,但仍可以通过观察声音和图像是否同步、神情是否自然、画面有无停顿等方式发现破绽。如遇到熟人在网络上要求转账,要多重核验对方身份,一旦被骗要立即报告并报警处理。


@

编造谣言,吸粉引流无下限

前段时间,某博主发布关于在国外旅游时捡到国内小学生寒假作业的视频,并喊话当事人来拿作业。视频一经发布,迅速登上热搜。众多媒体竞相跟进炒作,被网友质疑后,博主又晒出与“当事人妈妈”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小学生丢作业”事件是网民徐某与同事薛某为吸粉引流,共同策划、编造的谎言闹剧。目前,徐某、薛某及所在公司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防范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论动机如何,只要在网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都会受到法律制裁。面对不明就里的网络热门事件,要理性看待,不能妄加评论、造谣传谣,避免成为谣言传播的“推手”。


@

“话费慢充” ,洗钱陷阱藏其中

王某在网上看到代充话费的广告,售价远低于一般话费充值业务,便向对方支付560元,并在7天后到账700元话费。到账次日,王某的电话突然被停机,后被公安机关告知涉嫌犯罪需要配合调查。经查证,充入其手机的话费是犯罪分子以非法手段获得的赃款,下单的王某间接成了“洗钱”团伙的帮凶。

【防范提示】“话费慢充”实际是“洗钱”团伙使用赃款充值话费,从而实现赃款“洗白”的掩饰手段。贪图小利、乱“薅羊毛”极易掉入“洗钱陷阱”,要选择正规平台合法充值,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

网络“嗅探” ,隔空盗刷难阻断

深夜时分,刘某在睡梦中被手机提示音吵醒,发现收到数百条短信,其中包含多条银行卡转账的支付验证信息,银行卡里的1万元也不翼而飞了,刘某立即报了警。经公安机关查证,犯罪嫌疑人陈某使用“嗅探”设备,采集附近人员的手机号和短信验证码,进而实施银行卡盗刷、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

【防范提示】“嗅探”设备实际是一种“伪基站”,通过“吸附”附近2G网络下的手机信号获取手机号码和短信。当手机突然变成2G网络,并频繁收到不明短信验证码时,很可能正在被“嗅探”设备攻击,应立即打开飞行模式或关机。同时,要设置支付多重验证,关闭免密支付功能,从源头上做好自我防护。


@

帮“打电话” ,充当工具涉电诈 

李某在浏览手机时看到一则广告,声称只需要2部手机、每天打几个电话就能拿到200元报酬。李某立马添加“客服”QQ,并按要求准备2部手机,其中一部和“客服”接通QQ电话,另一部拨打对方提供的号码,接通后将两部手机放在一起打开扬声器,由“客服”伪装成某APP客服与对方交流、实施诈骗。最终,李某因涉嫌帮信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

【防范提示】网络上“轻松赚大钱”的广告层出不穷,但天上掉下的往往不是“馅饼”而是陷阱。面对蝇头小利的诱惑,要擦亮双眼,切勿财迷心窍、以身试法,一个举动很可能就让你充当了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人”。


@

黑客技术,传播违法被惩处

张某是一名黑客,因收入微薄便打起了传播黑客技术赚钱的主意。他创办会员制黑客技术交流网站,相关视频教程仅限会员用户下载使用,以此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充值,从中收取会员费4万余元。网站创办不久,张某便被网安部门侦控抓获。

【防范提示】利用黑客技术实施网络攻击、窃取信息数据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传播黑客技术同样触犯法律。战友们需要注意的是,每台电脑都有对应IP地址,任何黑客行为都会被追踪溯源,我们要远离黑客,严禁传播黑客技术,依规上网用网。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