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省互联网辟谣平台 > 工作动态
清朗网络空间,抵制网络谣言
2026-04-20 13:13:00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责任编辑:陈静
分享到: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清朗健康的网络生态契合人民根本利益,乌烟瘴气则损害群众权益。网络谣言如同网络空间毒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

网络谣言的危害

01扰乱社会秩序网络谣言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极易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一些涉及食品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领域的谣言,往往在短时间内引发大量关注和传播,导致群众恐慌性抢购、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02损害他人利益网络谣言往往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严重损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合法权益。一些网络暴力事件就是由谣言引发,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甚至导致悲剧发生。

03危害国家安全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网络散布政治谣言,攻击党和政府,煽动民族仇恨,破坏社会稳定,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网络谣言的常见类型 

 01涉政谣言 主要涉及编造、传播政治类虚假信息,恶意攻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诋毁党和国家良好形象,破坏社会稳定。 

 02涉灾谣言  主要涉及编造传播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虚假信息,夸大灾情,制造恐慌。

 03涉医谣言  主要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等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危害公共健康。

04涉警谣言  主要涉及编造传播涉警负面信息,抹黑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煽动对立情绪。

05涉民生谣言  主要涉及编造传播涉及教育、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的虚假信息,引发社群众误解。

如何识别网络谣言

01甄别信息来源  优先关注权威媒体及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对来源不明、匿名发布的内容保持高度警惕,不轻信、不盲从。

02核实内容真实性  对耸人听闻、违背常识常理的信息,主动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查证,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

03注意情绪煽动谣言往往利用人们的焦虑、恐惧、愤怒等情绪,使用夸张、惊悚的表述博取关注,需理性辨别。

04查看传播路径观察传播特征,部分信息被大量不明账号集中转发,且源头模糊、难以追溯,此类内容往往存在造谣风险。

05利用辟谣平台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信息真伪。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自觉抵制谣言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未经证实的信息不转发、不评论。

主动举报谣言发现网络谣言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网信部门等举报。

传播正能量积极传播权威信息,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提升媒介素养 增强信息辨别能力,养成理性上网习惯。

严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

提醒清朗网络空间,需要你我共同守护。让我们携手同心,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以实际行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