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省互联网辟谣平台 > 工作动态 |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举报辟谣公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治理,凝聚网络辟谣工作合力,共建清朗网络空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建省网络举报、网络辟谣IP形象。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网信办
承办单位:福建日报社全媒体传播中心
二、参与形式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团队、机构均可参与,不限地域。
(二)征集时间
2026年8月10日-2026年10月10日
(三)报送方式
向邮箱fjjubao@sina.com报送作品及报名表。同一投稿人最多提交3组作品,需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作品信息。
三、作品要求
(一)设计主旨与核心理念
紧扣网络举报、网络辟谣主题,体现“主动参与网络举报 携手抵制网络谣言 共同守护清朗空间”的核心理念,IP形象为卡通形象,具有拟人化特征,易于传播,具有长期使用价值。
1.网络举报IP特质。
IP形象具有“守护清朗网络空间”的职责使命,拥有满腔热血驰骋守护亿万网民的精神家园,带动网民共同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清理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驱动网络生态向上向善。
2.网络辟谣IP特质。
IP形象具有不懈“求真”的韧劲,在真假信息混杂的虚拟空间中,将“网络谣言”视为“死敌”,随时挺身而出,拔剑斩“谣”,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凝聚网络文明之光,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3.巧妙融入闽派元素。
紧扣福建特色,在IP形象中融入福建的福文化、非遗项目、特色服饰头饰、侠义人物、特有生物等元素,避免生硬、突兀,该项不作必备要求。
(二)投稿要求
1.基础设计稿(必选项):
分别制作“福建网络举报”“福建网络辟谣”2个形象,需具备IP形象正面、侧面、背面三视图。格式为JPG/PN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色彩模式为RGB(作品入选后,须另行提供可用于印刷的源文件,AI/CDR/PSD格式,色彩模式为CMYK)。
2.文字设计说明(必选项):
阐述IP形象名称、设计理念、背景意义、创意亮点,总字数不少于300字,其中不少于50字说明其如何体现网络举报、网络辟谣工作特点。
3.延展设计(可选项):
可同步提交IP形象的表情包、海报、文创周边设计稿或短视频(MP4格式,不超过2分钟),以展示其应用潜力。
(三)创作原则
1.原创性。
投稿报送单位或个人对其报送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AI生成作品应征。
2.契合度。
投稿作品应紧扣主题,体现倡导举报违法信息、辨识虚假谣言、倡导理性文明的积极寓意,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
3.艺术性。
投稿作品应形象生动,符合大众审美、色彩搭配和谐、造型比例协调,无不良导向。
4.传播度。
投稿作品应具备延展性,适配各类衍生文创作品(如玩偶、手办等)和新媒体(如表情包等)传播。
四、奖项设置
1.优胜奖(2名):
“福建网络举报”“福建网络辟谣”2个IP形象各设优胜奖1名,每名奖金5000元+文创纪念礼品。作品将被确定为福建省网络举报辟谣官方IP形象。
2.优秀奖(不超过6名):
“福建网络举报”“福建网络辟谣”2个IP形象各设优秀奖不超过3名,每名奖金1000元+文创纪念礼品。
五、作品权益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存在版权侵权问题。作品中如使用他人照片、图片或音乐、视频等内容,必须注明来源,且取得权利人或作品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版权)许可事宜由投稿者负责,如发生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
2.投稿者一经投稿,即视为主办方对投稿作品拥有永久的修改、展示、宣传、使用等权益。
3.投稿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如违反,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如因作品侵权而使主办方遭受争议或索赔的,投稿者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六、其他说明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主办方有权对活动规则进行解释,并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投稿者应完整阅读本征集公告内容,一经投稿便视为同意受本征集公告内容约束。
附件: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 欢迎扫码关注 |
| 闽辨真伪 |
| 联动辟谣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