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公告 |
东南网7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陈子宜)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解禁平潭区海域除贻贝外贝类海产品。
据介绍,6月中旬以来,平潭区食安办、平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组织开展贝类海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控制含有麻痹性贝毒海产品流入市场,至今平潭未发生因食用贝类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根据平潭区农村发展局海洋渔业处通报,平潭区海域生产的除贻贝外的贝类海产品已连续两周未检测出贝毒,经有关部门研究,允许除贻贝以外的平潭区海域贝类海产品采捕上市,公众可放心购买食用。
欢迎扫码关注 |
闽辨真伪 |
联动辟谣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